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就2020-2021年度115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及质控项目(JSZC-G2019-477)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示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0-2021年度115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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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115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及质控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0-01-21 10:31 来源: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就2020-2021年度115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及质控项目(JSZC-G2019-477)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020-2021年度115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及质控项目JSZC-G2019-47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项目为江苏省县(市、区)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115个空气自动站的第三方运行维护及质控质保核查服务。根据国家规范技术要求,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拟委托有资质机构对115个省控空气自动站的运行维护以及质控质保核查开展委托运维招标工作,项目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因国家近期已开展的“十四五”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对于部分拟上收为国控城市站的省控站,根据国家上收要求可提前终止该站点运维(质控)合同。

(二)分包及预算

1、第三方运维

按照“分片运维、突出重点、强化管理”的原则,拟将115个省控站第三方运维工作分为3包,其中第1包为沿江8市辖属的30个县(市、区)67个站点。同时,将苏北5市辖属24个县(区)48个站点平均分为第2包和第3包,每个分包承担24个县(区)中1个省控站点。

2、第三方质控

按照“全面覆盖、每季互换”的原则,将第三方质控工作分为2包,其中第1包每年第1、3季度负责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扬州、南通地区58个省控点的质控检查工作,每年第2、4季度负责泰州、淮安、宿迁、连云港、徐州、盐城地区57个省控点的质控检查工作,第2包质控地区及站点数量不变,质控区域、时段与第1包互换。2家质控单位交叉质控、相互监督,确保质控工作独立、有序、高效开展。

本次采购共5个分包,按分包中标,为保证运维及质控质量,每个投标商只能中1包,如有多个分包某投标商同时评分排名第一,按分包从前到后顺序确定中标商,避免重复中标。

具体分包方案及预算如下: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江苏政府采购网 2019年12月26日

四、评审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01月16日

评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4楼评标区

评标委员会名单:陈诚,孟建国,秦玮,申宁,魏建苏,赵智华,朱红兵

五、采购结果信息

分包1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1号

中标金额:贰仟壹佰零叁万肆仟元整人民币

中标标的简要信息:沿江8市67个省控站第三方运维

分包2

中标供应商名称: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501室

中标金额:柒佰伍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 人民币

中标标的简要信息:苏北5市“沛县汉源宾馆”等24个省控站第三方运维

分包3

中标供应商名称: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高新华师园北路11号

中标金额:陆佰壹拾伍万陆仟元整 人民币

中标标的简要信息:苏北5市“沛县煤电公司研发中心”等24个省控站第三方运维

分包4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祥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东路55号807室

中标金额:肆佰伍拾捌万捌仟元整人民币

中标标的简要信息:沿江地区(除泰州)省控站点1、3季度第三方核查,苏北及泰州地区省控站点2、4季度第三方核查

分包5

中标供应商名称: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华测检测大楼1号楼101

中标金额:肆佰伍拾万元整人民币

中标标的简要信息:沿江地区(除泰州)省控站点2、4季度第三方核查,苏北及泰州地区省控站点1、3季度第三方核查

六、采购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付钢

联系电话:83668520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3楼

邮政编码:210036

采购人联系人:刘雯

联系电话:86575281

联系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邮政编码:210036

七、本采购结果公告期限

本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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