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发布2020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全文如下:桂环办函〔2020〕20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现将《2020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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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0-02-11 11:52 来源: 北极星大气网 

日前,广西发布2020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全文如下:

桂环办函〔2020〕20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

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现将《2020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2020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是保障“十四五”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推动广西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确保各项终期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终期目标任务基本保持一致的原则,2020年生态环境工作主要预期目标是: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1.5%,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12个2015年PM2.5未达标城市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5%。水环境质量方面水环境质量方面水环境质量方面水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率不低于96.2%;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率达90%以上;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高于97.2%,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高于9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国家考核站位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率不低于90.9%;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土壤环境土壤环境土壤环境土壤环境风险管控风险管控风险管控风险管控方面方面方面方面,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827.20万亩,其中,安全利用类耕地面积532万亩,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295.20万亩。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放总量排放总量排放总量方面方面方面方面,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1%、13%、13%。碳排碳排碳排碳排放强度方面放强度方面放强度方面放强度方面,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7%。核与辐核与辐核与辐核与辐射安全方面射安全方面射安全方面射安全方面,放射源事故年发生率低于每万枚1起,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三、紧盯短板弱项,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全面完成《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目标任务,狠抓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落实,持续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持续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巡查,加快智能化视频监控体系建设。推动城市扬尘管控提档升级。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划定。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源头管控和巡查执法。实施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分级管控,全面落实污染天气应急“一厂一策”,进一步提升预报预警能力,开展激光雷达走航、VOCs走航和组分分析,精准识别污染源,有效应对污染天气过程。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强力推进九洲江、南流江、钦江、漓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现场指导和技术帮扶,有效改善和保持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效,加快不达标饮用水水源治理或替换。开展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做好农村“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城市黑臭水体监管,特别是南宁、钦州要防止水体返黑返臭。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开展水功能区达标考核。开展“十四五”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做好“十四五”重点流域规划工作。加强北部湾近岸海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范等,进一步强化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基本实现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消除主要入海河流劣V类水质。加强海洋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和围填海工程生态环境监管。编制“十四五”广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对各市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全面完成企业用地调查。强化污染地块管理,实现污染地块名录动态更新。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深入开展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指导河池、柳州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快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全面完成13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试点示范,完成“十三五”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工作。推进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与减排,河池金城江、南丹、环江等3个县(区)全面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年产量或堆存量10万吨以上企业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加快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布局与建设,推动电镀污泥、含砷废物、含汞废物、铝灰渣、废催化剂、废酸等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水泥窑和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继续开展社会源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污染专项整治。加强联防联控,严密防范和打击外省固体废物非法转入广西倾倒处置环境违法行为。制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查工作要求(试行)》,规范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从严从紧固体废物进口许可初审,强化现场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倒卖进口许可证、非法进口加工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尾矿库环境管理,建立尾矿库环境信息数据库,实现“一库一档”动态管理。

四、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全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四)抓紧抓实抓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坚持每日调度,及时准确掌握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的动态实际情况。坚持多措并举,在医疗废物应急处理处置能力、应急物资和防护装备等方面,协调各方为重点地区疫情防控提供支持。高度重视并抓实抓细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将传染性和非传染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安全转运等三个环节作为重点和关键,指导各地及时、有序、高效处置医疗废物。指导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新建成投用的医院、利用宾馆等实行集中隔离的临时场所以及研究机构,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产生的废水和废物得到安全消毒处理。组织做好定点医院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达标情况等应急监测工作,加强城市、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及时公开环境监测信息。为各地医疗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或转产相关产品提供环评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其及时顺利实现满负荷生产。对医疗机构应急增加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服务基层、排查隐患活动,全面摸清和消除环境风险。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开展“回头看”,为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做好准备。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实行飞行抽检。制定社会化运维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开展信用评价考核。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导各市制定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督促按照既定目标任务落实整改。

(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各类违法违规活动,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内采石采砂、工矿用地、核心区缓冲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4类问题。督促加快推进“绿盾2017”“绿盾2018”“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指导南宁、百色、崇左3市加快推进广西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勘界定标、管理规则细化等,探索生态保护红线政务数据共享机制。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继续开展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广西2019—2020年降碳工作推进方案》。开展碳排放形势预测分析,协调启动调控措施。根据国家部署推进碳市场建设。开展达峰行动,深化广西峰值研究,完善峰值目标、达峰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等。推进低碳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低碳社区等各类试点创建。开展绿色低碳宣传,组织举办“全国低碳日”活动,推广节能低碳新产品新技术。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谋划“十四五”和中长期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和技术交流活动。

(八)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开展全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防城港核电厂、铀矿冶、辐照装置等监督性监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开展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区伴生放射性矿企业周边土壤放射性监测与评价,探索开展全区放射性本底环境调查。推动海洋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公布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名录。督促企业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流出物监测。对辖区内油(气)田测井放射源运输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开展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规范性和编制质量检查。加快建设新增国控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开展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缺失、过期、错误数据专项清理,制定保障数据质量的长效措施。做好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工作人员网上培训工作。开展核应急联合演习。

(九)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组织各市查缺补漏,动态更新2020年全区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完善跟踪督办机制,加大对“久拖未决”环境隐患问题督办力度。定期分析研判环境安全形势,指导编制部分重点区域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指导北海、钦州加快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跨区域、流域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开展粤桂两省(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统筹政府及部门、重点企业、社会各方面储备的应急物资信息,建立健全环境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实现全区应急资源信息共享和快速调配。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和环境应急专家库建设,组织环境风险源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强化环境应急保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五、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十)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修订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组织开展地表水、地下水、海洋、饮用水源地、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农村环境质量等监测。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例行监测数据,实时公开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及时发布全区及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预报。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技术研究。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度,有序推进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全面联网。组织各市修订完善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报告,编制普查公报并发布。完成市、县级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和档案验收,做好迎接国家验收准备。

(十一)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完成省级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稳妥上收市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确保新老体制平稳过渡,稳定服务工作大局。基本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理顺执法事权,增强执法队伍力量,基本形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适应的行政执法职能体系。加强指导和跟踪地方“三项改革”进展,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加快推进改革。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积极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协调制定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司法确认办法等。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

(十二)加强法规标准建设持续推进《广西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广西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西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立法有关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环境违法惩处和执法监督。开展环境违法案件评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全面防范行政执法工作各环节廉政风险点,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等制度,依法办理环境复议与应诉案件。

(十三)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完善一体化审批系统建设,压缩简化申请材料,实现网上受理审批。推动区域规划环评、集中设施建设、环境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实行符合规划布局项目承诺审批制,降低环评制度性成本。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环评、监测等技术单位中介超市建设。加强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信息管理。组织对2017—2019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行业进行排查,完成漏发企业核发工作。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结合环境统计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摸清无证企业清单,完成2020年度核发任务。修改完善“三线一单”报告,编制印发环境单元管控方案,初步建立“三线一单”共享应用平台。组织专家技术队伍,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别持续开展“帮企减污”活动。做好信息“双公示”,配合落实“绿色信贷”政策。

(十四)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最美环保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等重点工作开展系列专题报道。定期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结合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国际海洋日等开展宣传和科普活动,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试点创建。推进广西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全面开放。举办“2020广西最美环保人”评选活动。举办2019年度“广西环境好新闻”评选活动。完善广西环境舆情监测系统,加强突发事件舆情监控。

(十五)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建设广西“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及应用平台、广西固定污染源统一数据库,加快网络迁移打通、系统迁移上云,稳步推进政务数据“聚通用”。建立健全数据管理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全要素数据向数据中心汇聚与共享。整合挖掘已建信息系统,探索建设生态环境“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加强网络安全监控和技术防护,开展信息安全演练,守住环境信息安全底线。

六、落实“两个从严”,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十六)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定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强化党规条例和忠诚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到机关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各个方面。

(十七)把党组织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持续开展“党支部建设加强年”活动,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行行动学习法,提升支部书记履职能力水平,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十八)把思想建设融入日常,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完善中心组和支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学习。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用好用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教育馆,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让系统党员、干部把党的初心、党的使命铭刻于心,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十九)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各级领导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从严管党治党,形成“头雁效应”。持续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加强抽查核实,敢于较真碰硬,对不如实报告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严肃处理。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杜绝“四风”反弹。

(二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落实党的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心工作,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待遇激励保障制度体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加强干部培育、选拔、管理、监督和使用,着力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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