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鄂尔多斯市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怎么处理?答:在非疫情情况下,鄂尔多斯市医疗废物管理也是特别严格的,各旗区医院、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处置。疫情期间,我们重点严格了医疗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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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病例产生的生活和医疗垃圾是如何处理的?

2020-02-18 10:37 来源: 鄂尔多斯发布 

问题一:鄂尔多斯市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怎么处理?

答:在非疫情情况下,鄂尔多斯市医疗废物管理也是特别严格的,各旗区医院、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疫情期间,我们重点严格了医疗废弃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四个环节管控措施。在医疗废弃物收集方面,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院发热门诊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单独收集,此外,对确诊病例和疑似患者使用过的一次性废弃用品、剩茶剩饭、所有排泄物(呕吐物、痰、尿液、粪便)也单独收集,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要求进行消毒预处理。在医疗废弃物贮存方面,各定点医疗机构派专人对医疗废弃物管理贮存、做好标记、做好记录、分类存放,同时加大对场所、设施和人员的消毒频次和程度。在医疗废弃物转运方面,由鄂尔多斯市馨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安排医疗废物转移专用车辆,每日将各定点医疗机构废弃物转运至处置中心,转运单位编制了医疗废物转运环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科学合理规划转运路线,避开人口密集区,杜绝运输环节环境风险。在医疗废弃物处置方面,全市唯一医疗废弃物定点处置单位,鄂尔多斯市馨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总处置能力为 10吨/日,常规运行1套日处理4吨的处理设施,备有1套日处理6吨的备用设施,目前两套设施全部启用,总处理负荷率约42%左右,该中心采用“高温蒸汽消毒灭菌”工艺对医疗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通过严格以上四个处理处置环节,有效阻断了病毒通过患者废弃物传播途径。1月20日至今天,处置中心累计处置医疗废物88.3251吨,其中累计处置新冠肺炎感染性医疗废物0.9295吨。

问题二: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医护人员的防护服使用后如何处置?

答:医务人员按流程将防护服脱下后,缓慢放入脚踏式医疗废物专用桶(桶内套贴有“新冠”标识的两层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然后将两层包装袋分层有效扎口(鹅颈式扎口),将扎好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表面进行喷洒消毒(含氯1000mg/L的消毒液),放入医疗废物转运箱,将箱子封闭,箱外贴有“新冠”标识,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将箱子取走,按规定路线送入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产生部门、运送人员、以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转运人之间,要逐层登记交接)。

问题三:集中隔离点的产生的污水和垃圾怎么处理?会不会影响其他人?

答:针对疫情期间采取封闭管理的临时隔离场所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处置问题,专项工作组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临时隔离场所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管控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各旗区根据各自实际防控情况,采取相应防控措施,特别是针对达拉特旗东源新村居民小区和万通隔离观察区等临时隔离场所,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求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进行消毒预处理后设置专用容器收集和贮存,采用专车运输,全部送至鄂尔多斯市馨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与城市其他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置过程完全分开;对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在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前,采取居民家源头消毒和小区化粪池中消毒的措施,再加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消毒杀菌共三道防线,最大限度的在隔离场所内部做好病毒传播风险防控工作,以上措施都参照了医疗废水的处置规范,远远超过非疫情情况下的管理要求。目前,达拉特旗2处隔离场所的生活垃圾,全部规范收集转运至鄂尔多斯市馨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达拉特旗政府还向隔离场所居民发放了二氧化氯泡腾消毒片,指导居民在如厕时投入马桶进行一次消毒,安排专人在东源新村小区内10个化粪池和万通隔离观察区化粪池投放纯氯消毒剂进行二次消毒,最后再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三次消毒,消毒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问题四:对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有没有进行特殊处理?居民使用口罩后如何规范处理?这类型垃圾集中回收后怎么处置?

答:对于普通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我们目前采取的是小区物业、社区、环卫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垃圾桶、中转站、垃圾运输车辆及垃圾处理场区的消毒频次的方式进行处理,务必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具体为设置专门垃圾收集桶,指派专车、专人进行收运处置,小区物业配合社区先对垃圾收集桶及垃圾定期进行消杀,环卫部门将生活垃圾收运至转运站后,对转运站内垃圾也进行定期消杀,垃圾在运往填埋场再次进行消杀后,按照其他垃圾类型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

对于居民使用口罩,我们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通知》要求,严格规范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和处置工作,强化对口罩、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专门投放和处理工作,严禁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处理。我局已向全市住建系统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守则》等7个城市建设管理守则,不仅规范城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等各环节操作,也要求各旗区环卫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加强负责口罩、手套专用垃圾收集容器清理的环卫人员的安全防护,避免发生二次病毒感染。这类型垃圾在严格进行收集、转运、处理的各环节消杀处置后,按照其他垃圾类型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严格禁止回收再利用。

问题五: 城市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目前是什么情况?具体怎么监测?

答:饮用水安全是人民生活的一条底线。水源地环境质量,是保障老百姓喝上放心水、健康水的第一道关卡。疫情发生以来,我局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要求各旗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全面开展水质监测,并增加了生物毒性、余氯2项特征污染物指标,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鄂尔多斯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较好,且鄂尔多斯市饮用水水源均为地下水型水源,无地表水型水源,未发现饮用水源受医疗废物污染现象,除个别水源地水质本底值超标外,其余水源地水质均稳定达标。针对水源地水质本底超标问题,饮用水运营单位已安装水质净化设施,出厂水水质全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水质监测。下一步将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及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好疫情重点监控区域水源地的全面排查和日常巡查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原标题:连线疫情防控指挥部|确诊病例产生的生活和医疗垃圾是这样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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