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导读:2010年,针对大件垃圾处理的第一部专门规定《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25175-2010)由住建部正式发布。在垃圾分类大背景下,大件垃圾处理的相关管理政策从2017年开始陆续出台,厦门、深圳、北京和上海等城市相继发布了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太原和福州等城市发布的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制定了专门的条款规范大件垃圾的管理。
大件垃圾指的是重量超过5kg或体积超过0.2m³或长度超过1m,且整体性强需要单独分类收集处理的废家具、废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城市大件垃圾管理和处理的水平,反映了城市的品味和生活质量,也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
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相比国外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住建部于2007年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的政策。至2010年,针对大件垃圾处理的第一部专门规定《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25175-2010)才由住建部正式发布。
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尤其是2016年底,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提出“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在此背景下,针对大件垃圾处理的管理政策从2017年开始陆续出台,厦门、深圳、北京和上海等城市相继发布了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太原和福州等城市发布的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制定了专门的条款规范大件垃圾的管理。主要管理政策梳理如上表。
在制定大件垃圾管理政策的过程中,大件垃圾处理相关的团体标准的编制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参考。华中科技大学教授、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专委会主任陈海滨,主持了多项大件垃圾处理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目前,《大件垃圾集散设施设置标准》(T/HW0002-2018)已经颁布实施,《大件垃圾处理技术规程》等正在起草中,将于2020年颁布实施,上述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规范、推动、保障我国大件垃圾处理发挥着重要作用。
原标题:垃圾分类背景下,我国大件垃圾管理政策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