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七台河市医疗机构在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置的过程中普遍存在不规范现象,大部分不规范操作是由于医废处置相关法律法规缺失以及规定不细致、不明确造成的。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问题后,经过深入调查,向人大部门提出立法建议,并推动地方相关立法。按照立法推进计划,经过完善的《七台河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已于2019年12月经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这是记者近日从七台河市检察院了解到的。
2018年,七台河市两级院开展了医疗废物处置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办理了一批医疗废物处置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件。干警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全市医疗机构在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置的过程中普遍存在不规范现象,有的是因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松懈和行政部门监管不到位造成的,但大部分不规范操作是由于医废处置相关法律法规缺失以及规定不细致、不明确造成的。
比如,全市没有建立未被感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处理管理制度,制度上的缺失是造成医疗废物处置乱象的根本原因。
“医废处置立法是关系到一方百姓生存环境和身体健康的大事,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的地方立法盲点,有义务和责任去推动建立和完善。”七台河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秀华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听取汇报后一边指派专人对办理过的相关案件进行深入梳理研判,总结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一边让干警们深入到医疗机构、行政机关进行走访调研,更深层次发现并及时汇总问题,然后组织专人起草立法建议书,并多次进行研讨和把关。
2019年1月初,一份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立法建议提交到该市人大常委会。王秀华专程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与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沟通,阐明医废处置立法的迫切性。很快,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2月将医疗废物管理立法纳入到2019年人大立法计划中。市检察院作为法规(草案)起草部门之一,协同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完成了前期调研工作。
经过8个月的立法进程,10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医废立法调研组携《七台河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草案)》来到市检察院征求意见和建议,该院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部、第六检察部等相关部门分别就未被感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的监管主体、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动物诊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等问题的修改意见向调研组做了反馈。
“七台河市检察院立法建议超前谋划,在医疗废物法律监管范畴内,提出的修改意见可操作性强,我们将认真梳理、研究、吸纳,共同推进全市医疗废物管理立法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调研组组长、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闫世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