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实施最新节水供水管理办法,今后所有取用水单位都要实行申报、按计划用水、按规定缴费。这是记者从扬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获悉的消息。
据介绍,新办法主要调整了用水计划指标,同时也强化了非常规水利用,将雨水、城市污水处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管理,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等。
新办法出台后,受益的主要是用水户,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等行业以及居民用水户。对农业灌溉采用节水灌溉设施,推广应用农业节水新技术;对工业开展循环用水、再生水利用等措施,以及开展节水载体建设、水效领跑、水平衡测试、节水技术改造等;服务业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此外,在节约用水减少水资源消耗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受益者。
新办法明确了十条“禁令”,包括: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取水口、沉淀池、贮水池保护范围内设置排污管道和有毒有害场所;将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用水管网与供水管网直接连接;擅自挖掘、占压、拆移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城乡供水设施;未经供水单位同意,擅自在供水管网系统上直接取水;除消防需要外,擅自开启消火栓和消防防险装置取水;绕过结算水表接管取水;拆除、伪造、开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结算水表或者设施封印;私装、改装、毁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其他危害城乡供水设施安全或影响正常计量的行为。对上述行为或活动依法查处,造成供水设施损失的,赔偿损失。
原标题:扬州实施最新节水供水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