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为基法律为纲,公民意识推动环保布局1.1德国不同经济阶段决定了环保产业形态“二战后”,德国以工业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推动了经济高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导致了诸多环境问题;而在经济高速发展期的末期,德国开始进行环保布局。可以说德国也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过程。(1)德国内部对于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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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固废:循环经济是固废提质的核心

2020-03-09 15:35 来源: EBS环保公用研究 作者: 殷中枢 郝骞

1.经济为基法律为纲,公民意识推动环保布局

1.1德国不同经济阶段决定了环保产业形态

“二战后”,德国以工业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推动了经济高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导致了诸多环境问题;而在经济高速发展期的末期,德国开始进行环保布局。可以说德国也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过程。

(1)德国内部对于技术创新的重视、社会政治改革与外部法德矛盾的缓和、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开展使得战后德国出现“经济奇迹”;

(2)20世纪70年代德国制造业发展成熟,GDP稳居世界前列,进入高速发展期后期。

以重工业为主要产业的经济发展模式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伤害。上世纪70年代,德国人均年度CO2排放量达到13.6吨;同时,大量污水、废弃物和有毒物质未经过处理就被排放至河流中或被填埋,导致了严重的土地污染与河流污染。

空气污染:二战后德国由于工业化繁荣,随着煤烟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不断增加与石油能源应用的增加,空气污染程度进一步严重,并且呈现集中、突发、危害性大的特点。尤其是德国鲁尔区由于煤炭、钢铁、火电和化学等重污染工业的迅猛发展,污染达到了令人惊骇的程度,曾经一度被形容为“一夜之间,成千上万的果树枯萎”。

水污染:由于废物管理的缺失,工业废水、生活垃圾、生活废水等都未被处理便被排放至河流,导致河流严重污染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并威胁饮用水安全。莱茵河的氯负荷量在1930至1960年翻倍,从120kg/s至250kg/s,在1970s被称为“欧洲的下水道”。1971年,城市附近的河水实测溶解氧降至1mg/L,莱茵河完全失去了使用功能。在最严重的时候,莱茵河上游的鲁尔区被形容为“那里的一切都是黑的”。

20世纪70年代,鉴于环境问题的显现,德国制定了第一部公认的系统环境保护政策——《环境规划方案》。而后德国环保产业逐步兴起,无论是从法律要求还是投资角度均逐步提升,环境问题初步得到改善;尤其在20世纪80年代,德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开始显著降低。

德国的产业转型与大规模环保治理几乎同时发生;20世纪80年代,德国第三产业占比已达50%以上。德国人均GNI于1972年达到3600美元,而于1980年达到13010美元;1970年,德国三大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1.6%、57.6%和38.7%;而1970年至1980年,由于劳动力价格逐步上升,密集制造业大力发展,国内经济结构开始变化;1975年,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49.4%,第二产业占47.7%,第三产业的总值第一次超过第二产业;至1980年,三大产业所占比例分别为2.2%、44.8%和53%,第三产业的比重超过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之和。

产业结构转型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促使德国环保需求改变,环保产业布局从粗放型逐渐转向精细化。20世纪80年代后期,环保精细化政策措施逐步增加,后文将具体介绍。

与德国相似,中国正在进行产业转型;与此同时,环保行业也逐步进入提质周期。

(1)GDP:德国1970年人均GDP为2751美元,与我国2007年相持平;1979年德国人均GDP首次破1万美元,与中国2019年情况相同。

(2)GNI:德国1970年人均GNI为2761美元,与中国2008年基本持平;1978年达到9489美元,与中国2017年基本持平;

(3)产业结构:2011年至2017年中国第三产业产值平均增速为2.4%,相较2001-2010年的0.7%提高3倍以上,2017年三大产业的产值比例为7.9%、40.5%和51.6%,产业结构与德国1980年相似。

环保精细化处置也将成为我国未来环保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全社会生产、生活规范水平提升是大势所趋,同时亦涉及社会治理范畴。在固废处置领域,中国尤其需要和德国、日本学习;虽然中国在《“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规定了2020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100%的指标要求,且已经基本实现,但在行业处置精细化程度方面,中国距发达国家仍有较大的差距。未来我国将以垃圾分类制度为抓手,不断推动静脉产业熵减和再生资源利用,促进固废处置领域以及环保产业转型。

1.2法律体系逐步完善,环保产业形成规模

二战后,以第二产业为支撑的经济发展模式与环保意识的缺失使得上世纪70年代德国环境问题急剧恶化,危害民众健康;因此1971年德国出台第一步公认的系统环境保护政策——《环境规划方案》,开始了德国环保的法律布局。此后,德国首先于70年代出台《废弃物处置法》、《控制大气排放法》、《控制水污染排放法》等法律明确环保法律的基本框架;而后从80年代开始进行法条的细化,如《包装品条例》、《可再生能源促进法》等政策的出台对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进行规范。

固废处理的相关法律也印证了德国法律制定逐步侧重精细化及循环经济:德国《基本法》的修订、《废弃物处理法》被修订为《废弃物限制及废弃物处理法》及《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的颁布。

(1)德国《基本法》的修订中明确了“垃圾处理、防止空气污染及防止噪音”的相关法律由联邦与地方政府共同立法,明确政府的立法权,是法律布局的开端;

(2)《废弃物处理法的修订》象征着德国对于垃圾的处理从单纯地从源头减少废物向妥善处理废物、进行垃圾资源化的方向发展,开始了细化的法律布局;

(3)《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是德国循环经济的统领性法规,它规定了生产者要对产品“从摇篮到坟墓”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并将垃圾的处理模式从包装品处理扩展至所有生产领域。

德国在不断完善环保法律体系的同时,也出台了相应配套措施:收费税收方案、产业扶持方案与教育政策,用于更好地执行环保法律。

收费制度和税收政策:

(1)排污收费政策:该政策主要针对产品生产者和居民收费;对于产品生产者来说,对于其生产过程中的排污与废物需要收取一定费用,而对于居民来说则对污水、垃圾按量和按户方式进行收费。

(2)促进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德国于1988年制定了“绿色规划”并推出“绿色税制”,其中主要有两方面内容:

1)开征各种环保税以及调整原有税制,例如引进“生态税”于产品税制系统中以强化生产者责任;

2)采取新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税收制度并取消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税种;例如规定能对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的企业可享受减免税优惠,规定对于环保设施的安装免征三年的固定资产税,并允许提取超过正常比例的折旧。

(资料来源:《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经验——一种制度经济学的分析》(王晓东))

产业扶持:

(1)鼓励环保行为的政府补贴政策:德国给予可再生能源生产者较高的固定补贴:例如对于兴建环保设施的补贴相当于投资费用的1%,而对于兴建节能设施所耗费用,按其费用的25%给予补贴。

(2)对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政府对循环经济的投入采用预算拨款、专项资金和融资政策等金融支持手段;对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民间企业,可根据情况享受不同的优惠贷款利率。

(3)通过规定牌照经营的方式支持环保公司:典型的例子就为负责包装废弃物处置的双元回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类似企业。该类公司受企业委托完成国家要求的回收标准以享受税收减免。同时推出押金制回收政策帮助公司进行垃圾回收。

(资料来源:《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经验——一种制度经济学的分析》(王晓东))

教育政策:

(1)教育低龄化:1970年德国出台的《教育结构计划》明确了注重发展学前教育的教育改革方针,3-6岁的幼儿教育被纳入教育体系中的基础部分,属于初等教育范围,其中5-6岁的幼儿教育被列为义务教育。

(2)注重环保教育:幼儿园中必须向孩子们传达环保精神,环保知识被编入小学课本;教室中摆放分类垃圾桶、学生和老师都不携带一次性餐具到学校、学生被鼓励写环保日记来记录自己的节约行为,并定期举行野外实地考察等活动培养孩子们的环保意识。

德国的环保教育具有前瞻性,值得我国借鉴。纵观世界各国的环保事业,基本都是以环保法律为推手助力环保教育与公民意识的发展;然而德国教育先行,通过培养社会的环保意识来推行其环保产业布局,这样的前瞻性也使得德国的环保政策能够得以较好的贯彻与执行。

为确保政策和法条的有效有力实施,德国于1986年建立环保部处理环保事务并明确了各部门的环保职责。德国最高环保管理机构为德国联邦环境部,成立于1986年,其职能包括:水和废弃物管理;污染控制;工厂安全;土壤保护与收到污染的场地管理;环境与健康;环境与交通;化学品安全;自然与生态保护;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的供给与处置,国际合作等。

此外,其他7个部门兼具的环保职能:

(1)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负责地质矿产、地下水、海洋等自然资源开发的部分工作;

(2)财政部:负责对生态具有重要意义的环境恢复工作进行国家投资;

(3)经济技术部:负责环境相关技术领域的多项工作;

(4)联邦消费者保护保护、食品和农业部:负责海岸保护和农业领域的环境保护;

(5)交通、建筑和房屋部:负责海洋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城市发展与恢复;

(6)卫生部:负责“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有关的项目;

(7)教育与研究部:负责环境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研究。

(资料来源:《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经验——一种制度经济学的分析》(王晓东))

中国环保法律基本完成布局,但仍需深化。中国《新环保法》于2015年颁布,堪称史上最严的环保法,环保法规执行力度逐渐加强。随2019年《土壤污染治理法》正式施行,我国基本完成“水陆空”立体化防治法规体系的构建。法律体系的完善促成近年我国环保管理力度加强,如“环保督察”及“环保督察回头看”等措施的实行。

我国现今对于环保治理主要依靠行政命令进行推动,而公民意识方面仍然有待提高。我国若可以在进行法律布局与行政规定布局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教育与宣传,在中小学乃至幼儿园宣传环保知识并对公众进行环保科普,将会有效推动中国环保产业以及生态环境整体提质。

1.3居民意识和环保运动是行业重要催化剂

由于环境的不断恶化,民众逐渐对环境保护的需求逐渐增加,环保运动逐渐兴起,主要为50-60年代和70-90年代两个阶段。50-60年代环保运动范围规模较小,主题较单一;而70-90年代环保运动范围扩大至全国,并且主题多样,推动各种非政府组织的形成并促进绿党的发展壮大。

上世纪50-60年代的环保活动主要集中在地方,而其主要目的也集中在对于地区土地的保护,规模较小且方式较为温和。主要的两次保护活动为“乌塔赫峡谷”保护活动与鲁尔大气保护活动:“乌塔赫峡谷”保护活动目的为阻止能源公司在此建造水坝,当地居民形成“黑森林家乡保护联盟”集体对水坝建设项目进行抗议,历经10年取得成功;而鲁尔大气保护活动则是1949-1962年间德国民众通过组建市民联合会,通过集会和抗议的方式对鲁尔区的空气污染进行抗议。此次活动促使一些科研机构对于此地的污染进行科研调查并推动第一部有关大气保护的法律的颁布。

上世纪70年代后期,环保活动趋向全国化,并且规模逐渐增大,其影响也不断增强。根据《1970-1990联邦德国新环境运动研究》70年代初期的主要运动为以慕尼黑为主要代表的反“向城市建设”运动,相比50-60年代的抗议,此次抗议的形式更多元,且更加具有影响力:运动方式由传单、游行变为利用媒体的宣传和推举市长候选人等政治手段。70年代后期开始了大规模的环境抗议活动,1976年全国共提出大约15000项倡议。到1977年,公民倡议的总数达到了50000多个。同时,议题也逐渐多样化:主要为能源使用、交通运输、景观保护、城市规划、工业领域、垃圾管理、化学药品使用、有机农业、水污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等。大规模的活动促使了绿党的形成和全国性公民倡议网如联邦环境团体协会、交通工作组织的建立。

至今,德国的环保运动仍然是一项市民表达政治诉求的重要方式,在德国环保事业发展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而随着公民意识的提升与对于参与环境保护的政治诉求逐渐增加,一系列非政府组织与德国绿党应运而生。在环保产业布局过程中,德国非政府组织的中坚力量主要有SOF、NABU、BNUD等。SOF(拯救我们的未来环境基金会)成立于1989年,主要目的为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NABU(自然保护联合会)购买土地,通过购买对于环境保护有重要意义的土地并对其加以合适的保护措施来保护环境;同时自然联合会也通过参与政治、进行环保游说来提高民众环保意识、并承揽保护区的方式进行环境保护;BNUD,即德国环境与自然保护联盟成立于1975年,现今有40万名成员,联盟分为16个邦分会组织,以及超过2000个区域的地方团体,其主要议题有法律、水资源、废弃物、森林、能源、旅游、交通、景观与基因改造等。

德国的环保运动体现出德国民众对于环境的政治诉求,随着环保运动规模的不断增大,绿党应运而生。

1978年,赫伯特在巴登-符腾堡州成立了最早的绿党—绿色行动未来。20世纪80年代初德国的政党斗争较为激烈,由于赫伯特与许多早期绿党建设者的初衷主要为保护环境、促进社会良性发展而不是党派斗争,他们离开了绿党,导致绿党初期规模较小且人员混杂。初期绿党的主要目标为设计更加生态宜居的城市,例如早期建设的项目“建设宜居城市”和“绿色行动未来”的项目就是以改善街道环境,促进城市宜居度为目的。1980年,德国绿党参加联邦德国第九届联邦议会选举,但此次选举只得到了1.5%的选票,而进入联邦议会需要5%的选票,故德国绿党的首次选举失败。

1983年的竞选活动中,绿党获得了5.6%的选票,并通过这次选举,成功进入联邦议会,成为德国第四大政党,绿党从此成为德国政坛上活跃的成员之一,积极推进绿色政治并反映民众对于环保的建议与反馈,环保从此开始体制内发展。

2.德国固废———前端发力,建立循环处理模式

2.1从固废处置方式变迁回顾全产业发展

德国固废产业在横向(生活垃圾、危险品及工业、建筑垃圾等)和纵向(从上游清运至末端利用)均建立了良好完整的体系,使其具有较高的垃圾回收利用率。德国废物年产生量约为3.25-3.5亿吨,主要分为三类:建筑和拆除废物(60%)、市政废物(14%)、危险废物(5%)(具体比例为2017年数据),不同类型的废物通过不同规格标准的容器与运输方式运输至末端处理企业;而德国垃圾的末端处理主要为回收利用、热处理、生物堆肥、填埋,同时对于危险废品与有害化学物质等会采用中和、氧化还原、蒸汽法等方式对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再进行后端处理。

德国固废良好及完整的产业链及处理方式变迁带来良好的环境经济效益。

环境方面:德国在2017年实现81%被回收利用,其中69%用于物质回收,其余12%用于能源回收,并在近年来保持垃圾循环利用率65%。同时德国的环保意识也在近年被提高,90%的德国家庭具有自发垃圾分类的意识与行为。

发达国家垃圾清运体系已较为健全。我们比较四国垃圾清运量增速,德国基本实现固废0增长;美国近30年间虽持续增长,但复合年均增速不足1%;日本从2000年起连年实现固废负增长。而中国近30年复合年均增速略超5%,2011-16年基本维持在4%左右。按照《“十三五”全国城镇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预计到2020年中国垃圾清运量将达4亿吨,2017-2020年年均增速有望持续超10%。

经济方面:垃圾回收处理事业的发展促进物流、废物处理、废物焚烧、绿色包装生产等产业的蓬勃发展,垃圾处理行业每年收益约为500亿欧元(约合4039亿元人民币),解决就业岗位24万个,该行业已成为德国重要的经济和就业领域。

随着德国固废回收、处理产业链不断发展及强化,固废回收利用率逐渐提高。德国《废物管理法》的核心为五废物体系:即废物预防、再利用、回收、能源回收和最终处置。在任何给定的情况下,对于环境保护最优的方案都是优先的,同时也要考虑生态、技术、经济和社会影响。因此,德国的废物管理实践系统地致力于最大程度地减少废物产生并最大程度地提高回收率,同时确保以与公共福利相一致的方式处置剩余废物。因此,德国固废处理方式逐渐从填埋向焚烧和回收利用方向转化,任何废物在进行填埋前都将进行回收利用和能源回收两道工序;德国更是在2009年基本实现了垃圾0填埋。

与以上发达国家相比,垃圾焚烧和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是我国生活固废处理行业近两年的发展趋势,而精细化处理也是固废行业的未来发展目标。

2.2

德国完善的垃圾分类及居民收费制度

德国固废回收系统中重中之重的一个环节即为前端的垃圾分类制度,德国垃圾主要分为废旧纸类、有机垃圾、回收材料、残余垃圾、大件垃圾、旧玻璃、旧衣物鞋子及特殊垃圾8类。

(1)废旧纸类:蓝色废纸桶用来回收废旧纸类,旧报纸、杂志、小册子、笔记本、纸板、包装材料等属于此类。

(2)有机垃圾:绿色/棕色垃圾桶用来回收有机垃圾。此分类中仅包括有机的、可以制成堆肥的垃圾,例如剩饭菜等。

(3)回收材料:黄色垃圾桶/袋回收有绿点标志的包装。包括塑胶瓶、乳制品盒、罐头、瓶盖、饮料纸盒、真空包装等。

(4)残余垃圾:黑灰色垃圾桶回收由于污染混合而无法被其他分类进行回收的垃圾。

(5)大件垃圾:大型垃圾是指由于体积或材料而无法放入垃圾箱的垃圾。此类垃圾大多为家具,家用电器等等。住户们会收到市政厅的“垃圾清运日历”,来了解自己所在街道回收大型垃圾的详细时间。

(6)旧玻璃:德国的旧玻璃瓶分为白色、绿色和棕色。不同颜色的玻璃瓶应该丢到不同的回收箱中并且玻璃瓶一定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混扔。软木塞和瓶盖应分开处理。

(7)旧衣物鞋子:不穿的旧衣物和鞋子也可以在定点进行回收。

(8)特殊垃圾:特殊垃圾中包含几部分:1)有害物质:例如化学药剂残余、消毒药剂、电器和电子仪器、省电灯泡、涂料、漆、防腐剂、酸、盐类等。2)过期药品;3)废旧电池;4)电子废弃物。

(资料来源:同济德国学术中心:《聊聊德国的垃圾分类》)

(1)绿色垃圾桶:绿色垃圾桶分两类,一类收集可堆肥的生物垃圾;另一类收集绿色玻璃,如啤酒瓶饮料瓶等。

(2)黄色垃圾桶:黄色垃圾桶主要收集带有绿点标志的包装如纸袋、饮料瓶等。

(3)蓝色垃圾桶:蓝色垃圾桶收集废纸,例如废旧报纸、废旧书籍以及打印纸等。

(4)灰色垃圾桶:灰色垃圾桶一般收集残余垃圾,即受污染无法分离的混合垃圾;但在一些地区灰色垃圾桶用来收集生物垃圾。

德国同时建立基础费用+按量收费的垃圾收费系统,根据“环卫之声:视野|在德国生活,一年扔垃圾需要交多少钱”中的有关介绍,在德国最环保的小镇——弗莱堡面对居民的生活垃圾收费标准由两部分决定:

(1)基础固定费用,以每户家庭人口为计费依据;

(2)容器费用,取决于灰色垃圾桶(不可回收垃圾)的容量和清运频次。垃圾桶型号有35L、60L、140L、240L可供选择,同时收运频率也可以选择7天或14天一次。在双方都同意的条件下,可以与邻居共用垃圾桶从而减少人均垃圾处理费,但必须保证灰色垃圾桶的容量要大于或等于人均每周5L的投放量。

若为独居,垃圾管理费则较为高昂。在选择最少的容量(35L)和两周一次的清运频率的情况下,2020年一年需要花费约151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132元);而一家四口的垃圾管理费(一周清运60L不可回收垃圾)约为301欧元(折合人民币约2264元),人均费用是独居人士的一半。

同时,若家庭选择自行堆肥生物垃圾而减少生物垃圾的投放量,年度垃圾费可获得每年8欧元的减免;但若所扔垃圾超过垃圾桶容量导致垃圾桶盖子无法合上,则会被拒收并受到作为提醒的红色卡片,需要自行付费解决。

弗莱堡市政府希望通过这一系列收费政策鼓励居民将垃圾分类做得更彻底:垃圾分类做得越彻底,剩下的不可回收垃圾的量便越少,居民便可以更换更小的垃圾桶并申请较低间隔的收运频率。

收取居民的垃圾处理费也将应用于垃圾的收运及处理。处理不可回收垃圾使用47%,处理有机生物垃圾使用24%;可回收站点的运营使用13%;大件垃圾的收运使用6%;处理园艺垃圾使用7%;用于处理废纸使用2%;处理有害物质使用1%。

2.3循环经济下:市政、绿点两回收体系并驾

《包装条例》、《避免和回收包装条例》明确生产者责任制,促使绿点回收系统发展。《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将生产者责任制推广至全社会,循环经济系统逐渐建立。1991年《避免和回收包装条例》明确包装品的回收要求与包装要求,同时也提出对不符合要求的公司进行惩罚,并提出第三方进行处理,统一向政府进行汇报的方案,绿点公司借助此法律迅速发展并成功发展更多的下游再生资源利用公司加入其创立的绿点回收系统。1994年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将生产者责任制推广至所有产业,促使商家在生产中避免废弃物产生,并确保产生的废物能够得到合规的处理。由此,循环经济系统推广至全社会,循环经济系统逐渐发展完善。2019年,德国新《包装法》出台,明确新的包装品回收目标与标准,推动循环经济系统不断发展。

德国循环经济形成企业之间、园区之间、社会之间的系统。

企业:(1)通过对企业内部的生产流程进行调整,促进各个生产环节的物料与能源循环,使资源和能源能够在企业内部充分利用,从而避免或减少向外部的排放;(2)不断探寻并使用新的生产技术,从技术层面减少能源耗费与废物产生。

园区:(1)共生产业区:在一个地区将不同的工厂、企业等机构连接形成共生链条,其中不同企业工厂间可以高效进行物料与能源的交流与循环,一个公司的废气、废热、废水、废弃物等经过一定处理可以成为另一个工厂或企业的能源。(2)老工业区生态改造:对老工业区进行产业转型并注重对于工业区周围环境的保护与恢复;

社会:形成“自然资源—生产—消费—废物—资源化处理—再生资源”的循环模式。其中以“绿点系统”为主要代表,不仅对废物进行了高效处理带来了资源的高效利用,产生积极生态效应。更为社会创造经济效益和就业岗位,以生产者延伸制为纲领促进整个社会的物料与资源循环。

从固废处理看,德国同时施行市政回收系统和绿点回收系统两套系统,绿点回收系统回收包装品废物,市政回收系统回收除包装品废物以外的其他废弃物,二者并驾齐驱。

(1)市政回收系统:市政回收系统即由市政或市政外包的垃圾处理公司进行垃圾的收运。收运顺序为:从垃圾桶分门别类收集不同种垃圾,并分别运送至中转站进行预先处理,随后运送至循环回收公司、焚烧厂、发电厂或堆肥厂进行后期处理。

(2)绿点回收系统:绿点回收系统即由与绿点公司签订合约的垃圾清运回收公司进行包装品的回收,前端回收渠道为通过黄色垃圾桶和押金回收机,通过中转站的预处理以后运送至末端的回收利用公司、焚烧厂或发电厂进行后期处理。

3.绿点发展史及欧洲各国固废处置方式

3.1固废回收帝国:绿点公司全复盘

绿色税制的免税政策、《避免和回收包装条例》对于生产和包装的具体要求和生产者责任制的确立促使德国公司对于第三方处理商的需求大大增加,

绿点公司(以下简称DSD)应运而生。绿点公司最初由95个生产商、销售商组建而成,初创时期的任务就是对包装废弃物进行组织回收、分类、处理、再利用;目的是为了享受《包装条例》的免税政策。它是与德国已有的公共废弃回收系统平行运作的管理平台。

随着固废处理相关法律的不断推出,DSD被德国政府重视并鼓励,这便促进DSD公司通过渠道整合不断做大体量。

DSD与下游包装业签订授权协议,其中生产商、零售商通过向DSD缴纳一定的费用后,可以获得取得“绿点”标志的使用权,并在产品包装上加贴代表产品责任的标志;这些贴有绿点标志的包装的回收处理由DSD公司负责,而“绿点”使用费的征收标准基于包装物的重量、成分和体积而定;

DSD通过与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可对已有的废弃物回收机构进行整合,最终形成遍布全国的回收网络,实际上是获得了地方政府的再生资源回收的“事权”;与上游废弃物回收、再利用企业签订委托协议,通过支付一定费用来委托处理废弃物,进而形成产业闭环,获取收益利差。

DSD运营方式为循环运作,其运作循环为:包装制造商——包装被卖至生产企业进行包装或灌装,生产企业向绿点公司缴纳绿点费——生产商获得绿点标志使用权——由零售商进行销售——消费者购买产品——消费后包装废料由押金回收机或黄色垃圾桶(袋)回收——绿点公司/于其签约的合作商分类收集并运送至再生工厂——进行物质或能源回收——再生产品返回包装生产商用于再次生产包装。

DSD为非盈利公司,通过不断调整绿点费达到收支平衡。绿点公司获得收入方式主要有:(1)通过向公司收取绿点费以及相关咨询服务的费用;(2)通过出售再生产品、焚烧发热发电获得收入。

DSD通过每年调整收取的绿点费来控制收入,从而达到两点目的:(1)调整其资产负债率以达到低风险运营状态;(2)调整其所获利润达到非盈利状态,例如随着回收处理技术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所以2002年开始,DSD收费标准降低11%来达到非盈利状态。

DSD从最初的第三方垃圾处理公司逐渐更新迭代其产品与服务,最终以授予包装许可VerpactGo、设计可回收包装、制造再生塑料、垃圾回收处理为四大主要业务。围绕垃圾回收,尤其是废旧包装回收提供开发大量业务促进公司蓬勃发展,并形成良好的生态。绿点公司同时十分注重新技术的研发与新业务的开发工作,将在未来创造更多可能。

授予包装许可VerpactGo:DSD的客户通过向DSD提交绿点费来参与DSD的双回收系统来满足《包装法》所规定的所有要求,DSD将授予其包装许可VerpactGo使得公司能够在德国境内正常销售其产品并完成其回收包装的义务,避免收到罚款、产品下架等惩罚;而德国DSD则将在每年5月份向政府汇报其回收情况确认达标继续获得授予包装许可的资格。同时DSD为客户提供DSD的线上报告系统的使用权限、绿点品牌的使用权和对于包装回收的建议与方案。

设计可回收包装:DSD为客户的包装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提出新型环保包装的规划建议并提供包装开发和营销的内部培训,帮助客户对包装回收以及其带来的可能性有更全面的了解。

DSD设计可回收包装主要以“单一材料、浅色和组件优化”为主要理念。单一材料相较复合材料更好进行分离,从而有利于其回收;浅色包装比深色包装更利于回收,尤其是基于水的颜色更加环保;同时DSD也对包装的标签与封盖进行优化处理,并致力于提高包装各个部分的可分性。目前以Frosta为优秀范例,DSD已经和多个公司合作设计对环境友好的包装。

制造再生塑料:DSD回收并再制造塑料颗粒、地面材料和团块,产品可以作为管道和排水管的注模塑料、用于外墙覆面,型材、托盘甚至是可持续的清洁剂瓶。DSD的塑料产品被用于多种苛刻的条件,如建筑施工,土木工程和园林绿化,交通工程,物流和包装技术等。

垃圾处理回收:在垃圾处理方面,DSD作为欧洲最大的消费后零售商之一,为客户提供各种材料的营销渠道并负责营销。主要负责回收与进一步营销玻璃、塑料、废纸、马口铁和铝并在电器和电气设备的销售处置方面为客户提供建议与服务。

在押金回收制产品方面提供从物流到存款清算和回收的个性化服务解决方案:在空容器回收方面,DSD为初次营销和购买者清算定金并确保定金的返还顺利进行,同时也对空容器的计数、物流与回收提供解决方案。在存款结算于存款清算方面,DSD提供存款账户管理服务,负责检查存款单、存档、回收押金、索赔并实时更新透明数据。

但随着德国反垄断活动的演进,绿点作为产业霸主的地位或将受到挑战。德国反限制竞争法中限制企业对其上下游中小企业具有市场优势地位,即中小企业对此企业具有依赖性。联邦卡特尔局在一个案例中认为,如果一个供应商7.5%的营业额来自一个零售商,即可认定依赖关系;若公司较大,可以放宽到20%以上的营业额。这对于绿点与上下游企业签订合同产生阻碍作用。

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垃圾分拣机能够高效自动地进行垃圾分拣,绿点回收系统逐渐失去其必要性。柏林近年便允许市民可以将塑料包装等回收物丢弃至黄色或橙色垃圾箱中,这便使绿点失去其对可回收包装的事权。固废回收帝国DSD将受到挑战,DSD事权将逐渐减少,其公司业务需要尽快适应变化。

3.2德国废塑料、废纸回收再利用市场测算

如前文所述,德国的废塑料和废纸的收运和再利用基本由德国政府的市政系统和DSD所瓜分,我们将进一步从量、价两方面对废塑料和废纸的回收及再利用市场空间进行测算。

量:塑料基本全部回收,废纸回收率达到75%

(1)塑料:根据德国环保部数据,2017年德国产生615万吨塑料废物,其中99.4%被回收,其中包装是塑料应用的重要领域,此部分基本由DSD进行回收(占比约为30.5%),我们据此测算DSD收运废塑料总量为188万吨;另外427万吨由市政体系负责收运。

需要注意的是,收运的废塑料中约有50%左右用于再利用,剩余部分通过焚烧/发电等减量化方式进行处理,故不纳入再利用市场空间进行测算;因此进入回收再利用系统的废塑料总量为287万吨(其中DSD88万吨,市政系统199万吨)。

(2)废纸:根据德国环保部,2018年私营和市政废物处理公司共收集1500万吨废纸,回收率到达75%;而收集的废纸除极少数不符合要求外,都会进入再利用系统进行资源化处置。因此我们假设进入回收再利用系统的废纸总量为1500万吨。

价:单价随行就市,DSD可赚取转卖部分利润

(1)塑料:废塑料方面,根据世界再生网数据,废塑料种类繁多,其价格在200~700美元/吨不等,假设市政系统收运废塑料的单价为400美元/吨;而DSD以包装收运为主,我们假设其收运废塑料的单价约为300美元/吨;再生塑料价格方面,根据《欧洲塑料德国版》数据,德国通用塑料的平均保价为520欧元/吨(按1.1汇率折合为590美元/吨)。

需要注意的是,传统市政系统并无再利用能力,其在收运后会以一定价格转卖给下游的再利用厂商;而DSD公司可以实现收运—再利用的全产业链服务,可有效免除从市政购买废塑料的差价成本,这也是DSD获取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

(2)纸:废纸方面,根据世界再生网数据,废纸价格在150~190美元/吨不等,假设其平均价格为170美元/吨;再生纸方面,由于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再生纸进口国之一,因此其价格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全球价格,而我国目前的再生纸价格约为4000~5000元/吨(按6.9汇率折合为578~722美元/吨),假设再生纸的平均价格为650美元/吨。

市场空间:再生纸市场空间更为广阔

(1)塑料:根据我们上述的假设,测算得出德国塑料的再利用市场空间约为27.53亿美元,其中市政部分19.70亿美元(71%),DSD部分7.83亿美元(29%)。需要注意的是,DSD每年在再生塑料部分的实际收入约为8亿美元,增量部分系各再生塑料使用公司会根据本公司包装的种类与数量向DSD缴纳一定绿点费以获得绿点标志的使用权。

(2)纸:德国废纸处理市场规模约25.5亿美元,再生纸市场规模约97.5亿美元(再生纸测算暂未考虑德国废纸出口,实际规模将小于我们的测算),总的再利用市场规模约123亿美元。

3.3欧洲他国固废回收、处置方式介绍

法国

以包装品入手治理,流通公司、包装者、包装材料生产者为政府提供垃圾处理资金。经过了上世纪50年代简单填埋处理垃圾带来的恶果,20世纪90年代,法国政府决定从包装品开始整治固废处理体系,目标是通过垃圾循环利用和焚烧发电的方式在2002年实现垃圾75%的价值回收;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法国政府制定了“环保包装政策”,即消费者为包装付费,而流通者、包装者、包装材料生产者为政府提供垃圾处理资金,政府再通过此资金对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分拣。

垃圾处理产业链形成,源头端还需进一步提升改革:根据《法国垃圾处理产业的环境经济效益研究》可以总结出,法国的垃圾处理产业链主要分三部分:

(1)垃圾收集:在法国垃圾收集主要有3种方式:混合垃圾回收、分类垃圾回收及垃圾场回收。混合垃圾回收即将混合在一起的垃圾进行定点投放,由政府进行收集。但此种方法无疑是对垃圾后期的处理造成麻烦,所以在法国垃圾收集所占的比例逐渐下降。分类垃圾回收:法国垃圾回收主要分三类:绿盖垃圾桶为普通不可回收垃圾、黄盖垃圾桶为普通可回收垃圾、墨绿色垃圾桶为玻璃制品,另外法国也会设立废品回收站收集大型垃圾、有毒物品或危险物品;垃圾场回收即设立大型垃圾场收集居民自行运送的垃圾,垃圾场同时也是垃圾的中转站,政府和公司在此中转站进行垃圾的分拣和压缩并准备下一步的垃圾价值回收。

(2)垃圾价值回收:法国垃圾价值回收方式主要为循环利用、堆肥回收有机价值和焚烧/发电回收能源。循环利用即利用垃圾作为原料进行再生产,输出塑料制品、金属、纸和橡胶等产品;而堆肥处理主要针对生物垃圾,法国城市垃圾中每年蕴藏约950万吨可发酵物(资料来源:《法国垃圾处理产业的环境经济效益研究》(金震威)),堆肥处理前景广阔;而能源回收则利用垃圾焚烧的热值进行供热或发电。

(3)剩余垃圾处理:法国主要使用垃圾填埋与焚烧的方式对剩余垃圾进行处理,这个环节也是对环境伤害最大的。

瑞典

精细分类,垃圾分类意识强:瑞典着重培养民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其垃圾分类制度也堪称为世界垃圾分类最精细之一,分为十类回收:不可燃垃圾、可焚化垃圾、纸质包装盒、印刷品、玻璃包装、金属制品、食物残渣、电池和灯泡、有害垃圾和大型垃圾。

垃圾焚烧、回收力度高,成为进口垃圾的国家:瑞典有36%的垃圾被回收利用,14%的垃圾用作肥料,49%的垃圾作为能源被焚烧。在利用垃圾作为能源方面,只有丹麦优于瑞典,而欧盟的平均比率仅为22%。瑞典焚烧炉所产生的能源能够满足城市20%的供暖需要,瑞典共460万户居民,其中81万户用户可指望焚烧垃圾产生的能源取暖,另外有25万住户用电依靠焚烧垃圾发的电。垃圾在瑞典与煤炭一样,成为了宝贵的能源燃料,目前为满足垃圾缺口,瑞典每年从邻国进口80万吨垃圾。

(资料来源:《瑞典,需要进口垃圾的国家》(水蓝天))

回收流程完整,产业链清晰:瑞典垃圾处理主要负责方为政府和经过政府审核的个体与企业,其产业链为分类回收——分类收运——中转预处理(分拣、压缩等)——价值、物质回收——填埋。

环保效益高,公民意识强:根据瑞典每年处理的生活垃圾大约在466万吨,全国人均垃圾年产量为467千克。其中循环利用为161.5千克,占总量约34.6%;将有机物变成堆肥,沼气或混合肥料的生物处理量为75.7千克,占总量的16.2%;将垃圾转化为热能和电能的焚烧处理量为226.3万吨,占总总量的48.5%;没有利用价值被填埋处理的为3.1万吨,仅占总量的0.7%。

(资料来源:《瑞典垃圾管理的政策措施及启示》)

瑞典政府对于国民的环保理念教育十分重视。从儿童起便通过漫画、书籍与上课等方式进行环保教育,引导孩子们树立垃圾分类意识和自然保护意识;同时,社区的二手物品回收中心以及垃圾、污水处理厂等场地允许市民们近距离参观并在其中接受专业的教育;同时,瑞典的垃圾桶等设施也经过多次设计,设计出不同形状的投放口,提高了垃圾的分类率。瑞典的垃圾回收教育提高了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是瑞典高垃圾分类率高垃圾回收率的基础。

综上所述:

(1)德国环保事业发展也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过程:在GDP高速发展末期开始进行环保治理,并随着产业转型与国民生活水平提高开始精细化布局。重视教育、以公民意识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是德国环保事业的特别之处,也是其成功的秘诀之一。

(2)涵盖企业、园区、社会的循环经济模式与固废全产业链的建立提高德国垃圾回收利用率,使垃圾填埋率于2009年几乎降至0%;前端建立精细的垃圾分类与收费制度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效率,促进固废产业精细化发展;市政处理体系与绿点回收体系并驾齐驱,DSD作为德国最大的第三方垃圾处理企业,与市政部门共同对垃圾进行收运与处置。每年再生塑料市场总规模达到27.53亿美元,废纸市场总规模25.5亿美元,再生纸市场规模97.5亿美元。

(3)中国正处于环保事业精细化的阶段,应以垃圾分类制度为抓手,不断推动静脉产业熵减和再生资源利用,促进固废处置领域与环保产业转型;同时应注重公民意识的发展,利用学校、媒体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并以此推进环保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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