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合肥市大气环境治理状况的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公告。全文如下:
合肥市大气环境治理状况的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公告
一、审计项目名称
合肥市大气环境治理状况的专项审计调查。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纳入监管范围的排污企业数量较少。
整改措施:2018年、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分别为217家、227家。其中: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分别为87家、97家。2019年大气重点排污单位97家中:50家已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市级污染源监控系统联网,实时上传在线监测数据;62家的监测数据已通过“合肥市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向公众开放,其他大气重点排污单位正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
2.排污费征收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排污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环境保护税。市各级环保部门已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排污费相关资料信息移交给同级地税部门。自2018年4月起,原国家环保系统内部统一使用的“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已关闭。
3.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完成了36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2019年梳理了67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截至12月底已全部完成;并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培训工作纳入2019年度干部教育培训中,于2019年12月开展培训。同时按国家要求启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将VOCS基础数据作为工作重点之一,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开展,数据待国家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或使用。合肥市已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纳入到《合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合政〔2019〕20号)、以及《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实施方案(2019-2021年)(合政办〔2019〕20号)内容中,计划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