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关于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要求。近期,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复核意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能源局、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了《江西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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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制定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

2020-04-14 09:44 来源: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为落实国家关于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要求。近期,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复核意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能源局、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了《江西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要求进一步加大萍乡市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关闭力度,坚决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环保、资源、质量等标准的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

根据实施方案部署,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的煤矿及时责令停产整改、限期改正,逾期整改不到位坚决提请关闭;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整治,加大煤矿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认真整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煤矿,坚决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以严格的标准和监管执法,倒逼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淘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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