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83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九台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
2.2项目概况:一期工程配置2条400t/d垃圾焚烧生产线+1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每台炉年运行8000小时。每条焚烧生产线配置“SNCR炉内脱汐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组合工艺的烟气净化系统和飞灰螯合固化系统,并设置有1座50m3埋地卧式油罐的油站,设有一期20MVA主变的66kv升压站。
2.3招标范围: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7月1日,
共计730日历天。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苇子沟街道靠山村七社。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7年-2019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8投标人不得为“信 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01日至2020年06月0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斧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
3)企业安生生产许可证(副本)或(有二维码的)电子证书复印件;
4)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无在建承诺书及社会缴纳;
5)近三年(2017年-2019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同时附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
6)近三年(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外阜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且信息在有效期内;
8)信 用中国、中国采购网 信 用记录网上截图(查询期间在报名时间内);
9)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位投标人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标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缴纳,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九台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1389480342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荷园路877号安联国际A座1130室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431-81975247
监督单位: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