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实施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7〕421号)和《关于完善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52号)相关要求,各市将符合申报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项目、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电能替代项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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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实施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0-06-11 10:16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 

按照《关于实施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7〕421号)和《关于完善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52号)相关要求,各市将符合申报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项目、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电能替代项目报我局进行备案。现将备案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31-68627765

山东省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项目名单(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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