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廊坊市水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1310012000372001项目名称:廊坊市水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预算金额:6493000最高限价(如有):64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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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水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7-03 15:05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廊坊市水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10012000372001

项目名称:廊坊市水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493000

最高限价(如有):6493000

采购需求:服务要求 服务具体内容重点河流水质及流量监测 1.检测内容为《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所列除总氮外的23个水质指标及断面流量检测。2.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每月20日前提交上月以下材料:断面水质检测的采样照片、采样视频、电子版检测数据、加盖CMA印章的检测报告,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检测数据、采样照片等录入至规定的平台或系统。重点河流污染趋势分析及纳污坑塘监测 1.检测内容:(1)重点河流趋势分析检测内容为水温、pH、溶解氧、透明度、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CODcr、氨氮、总磷、叶绿素、磷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氮、色度等15项水质指标,水质检测时同步记录气压、气温、风向、风速等气象参数。(2)纳污坑塘检测内容为水温、pH、溶解氧、透明度、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CODcr、氨氮、总磷、叶绿素等10项水质指标,水质检测时同步记录气压、气温、风向、风速等气象参数。2.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每月20日前提交上月以下材料:水质检测的采样照片、采样视频、电子版检测数据、加盖CMA印章的检测报告,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检测数据、采样照片等录入至规定的平台或系统。国控考核断面水生生态监测 1.监测内容:9个国控考核断面水生生态监测,监测评价区内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和水生维管束植物等。2.投标人需在2020年12月20日、2021年3月20日、2021年7月20日、2021年10月2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各季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水生生态监测报告及各断面现场调查照片、视频等。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采样、分析、监测及成果提交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6)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资质认定CMA资质,且CMA资质附表中包括服务内容所列各项水质、流量检测资质(不含水生生态监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报名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在开标现场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4、本项目采用虚拟子帐号缴纳投标保证金,请仔细核对本公告中的分包信息与账号信息,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可自主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保证金缴纳情况】菜单查询缴纳状态。5、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廊坊市北凤道200号

联系方式:0316-21935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圆福元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凯创大厦第一幢2单元12层2-1206号房

联系方式:0316-2381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海洋、王冠军

电 话:0316-2193544、 0316-238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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