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7月8日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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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10 09:21 来源: 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贷款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为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贷款续贷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一)为推进海拉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呼伦贝尔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投资简况如下:

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因新设公司尚在筹办过程中,因此下列信息均为暂定,实际信息以新设公司最终取得的营业执照登载信息为准。

公司名称:呼伦贝尔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经济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并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服务。

新设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公司推荐1名董事;新设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公司推荐1名监事。

该全资子公司的设立主要目的为推进海拉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规划以及业务发展方向,该项对外投资对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公司于近日中标“伊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伊宁项目”),公司拟在签订项目合同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伊犁高能时代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推进上述项目建设;若公司未能签订项目合同,则公司不设立上述全资子公司。

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因新设公司尚在筹办过程中,因此下列信息均为暂定,实际信息以新设公司最终取得的营业执照登载信息为准。

公司名称:伊犁高能时代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282.5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并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服务。

新设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公司推荐1名董事;新设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公司推荐1名监事。

该全资子公司的设立以签订伊宁项目合同为前置必要条件,主要目的为推进伊宁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规划以及业务发展方向,该项对外投资对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管控风险,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高能环境(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高能时代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投资简况如下:

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因新设公司尚在筹办过程中,因此下列信息均为暂定,实际信息以新设公司最终取得的营业执照登载信息为准。

公司名称:高能时代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保理;与商业保理相关的资讯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等;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国外双保理业务。

新设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公司推荐1名董事;新设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公司推荐1名监事。

该全资子公司的设立主要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管控风险,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战略规划以及业务发展,该项对外投资对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为拓展贵州地区相关环保项目,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高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简况如下:

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因新设公司尚在筹办过程中,因此下列信息均为暂定,实际信息以新设公司最终取得的营业执照登载信息为准。

公司名称:贵州高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郑屯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该全资子公司的设立主要目的为进一步拓展贵州地区相关环保项目,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战略规划以及业务发展,该项对外投资对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杭州京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京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力奇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姜山村秋家坞

经营范围:与工业固体废弃物治理处置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承接: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治理工程、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注销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涉及可能产生关联人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注销公司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注销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注销完成后,对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不存在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自2019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至9.36元/股,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至9.83元/股。

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凌锦明、魏丽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高能中色”)股东拟对其增资4,000万元,用于高能中色与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简称“金川铜业”)设立合资公司,对金川铜业的白烟灰处理车间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1、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2、增资方式

(1)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2,000万元,认购高能中色新增注册资本5,328,620.50元,持有增资后高能中色50.74%的股权,溢价部分14,671,379.50元计入资本公积。

(2)金昌宏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科商贸”)以现金方式增资2,000万元,认购高能中色新增注册资本5,328,620.50元,持有增资后高能中色41.93%的股权,溢价部分14,671,379.50元计入资本公积。

3、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4、增资意义

金川铜业是金川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铜、铜盐、稀贵金属冶炼加工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金川铜业白烟灰处理线主要处理铜转炉产出的白烟灰,综合回收白烟灰中的铜、铅、锌、铟、铼等有价金属。此次通过高能中色与金川铜业成立合资公司,一方面有利于引入高能中色的市场化模式和经营管理经验,从而提升白烟灰车间效益,提高高能中色的经营业绩;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加深与金川集团的合作关系,拓展资源渠道,为其提供各类危废固废的处理处置服务,增强公司危废板块运营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甘肃中色东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高能中色(曾用名:甘肃中色东方工贸有限公司)、李爱杰于2017年6月8日签订《关于甘肃中色东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由于高能中色2019年度未完成3,000万元的业绩承诺目标,根据投资协议,宏科商贸及李爱杰需按投资协议对高能环境进行补偿。

基于看好高能中色的未来发展前景,经各方协商同意签署补充协议,对考核期和考核目标进行了调整。主要内容包括:

1、原协议考核期延展至2021年末,且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高能中色(不含与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年度业绩目标为4100万元和3000万元,本协议中所指各年度的业绩目标均为经审计的该年度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为依据)。2022年后,保证高能中色危废原料供应,保障高能中色及其关联公司危废业务正常生产运营。

2、宏科商贸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高能中色1%的股权份额转让给高能环境作为因未完成营业目标对高能环境的补偿。如果2020年、2021年高能中色业绩达标,高能环境同意于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将本次转让的1%股权以同等价格转让给宏科商贸。

3、如业绩考核期内出现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且影响正常生产运营的,当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的,被考核年度当年考核期顺延一年。鉴于目前形势,双方一致同意新冠疫情不作为影响业绩考核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议于2020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5)。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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