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到辖区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不同的污水处理厂在提标改造过程中,虽然投入的环保成本差不多,但收效却大有不同。
以检查的两座城镇污水处理厂A、B为例,两座都承担着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的重要功能。A污水处理厂负责收纳的区域内企业众多,但鲜少出现问题和超标现象。而B污水处理厂负责收纳的主要是转型为商业区内的生活性污水,企业数量不及A厂的一半,但屡次出现日均值超标现象,且经常是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调查后找上门去才引起重视。
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并不是技术、环保设施等硬件设备投入上的差异,而是污水处理厂内部监管能力和管理人员认识上的差别。
城镇污水处理厂是重要的环境基础设施,也是及时发现水体异常情况的预警单位,更是协助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发现问题的技术部门。笔者认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更加主动作为,协助提升区域内水环境质量。
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自主监管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不能被动地等待执法部门上门告知数据不达标再想办法,这样会贻误治理时机,难以找到问题症结。应建立完善预警机制、联动机制和处置机制,确保水质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在线监测数据异常,随即开展自行摸底调查,各分布点位的集水泵站在最短时间内同步采集水样进行分析。根据监测数据情况,锁定异常区域,立即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政府,提供有效线索,追溯“元凶”。通过预警机制,还可以及时化解环境风险。
此外,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配备实验室,能及时对水样分析监测,因此要充分发挥自主监测功效。尤其针对辖区内的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等废水排放密集型区域,应予以重点关注。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仍有个别企业存在侥幸心理,选择在半夜进行废水偷排,企图蒙混过关、节约企业环保治理成本,导致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特定时段内超标。因此,主动监测十分必要,定期开展重点区域、夜间时段等巡查采样工作,主动发现问题,可以为污染追溯提供技术支撑,也能起到一定的监督警示作用。
原标题: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投入相同成效不同,差别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