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7)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应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项目相关信息。现将李寨乡西李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泽州县境内工业企业较多,每年产生的固废量较大,各企业在对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处置后,不能综合利用部分需进行填埋。为保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畅时的有效填埋,决定本项目的建设,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李寨乡西李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泽州县李寨乡西李寨村和秋泉村交界以北的沟壑内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一处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同时配套管理用房、进场道路等,封场后土地整治。
二、建设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王建强
联系电话:13203569848
通讯地址:山西省晋城市迎宾街639号
邮箱:tzjtaqhbc@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点击下载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函件、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
20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