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合法产能也将可能退出的说法在各个工业产业间流传。既然为合法产能,为何还有需要退出的道理?
上述说法来自生态环境部综合司督察专员夏光,他在7月18日召开的2020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上发言表示,现有很多工业产能,总体上能做到合规生产和达标排放,都是合法产能,但合法产能排放的污染物总量仍然超过当地有限的环境承载力。
因此,为了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必须再退出一部分产能。“导出过载产能就是把这部分产能搬迁到环境容量大的地方去。”夏光说。
重视环境容量推进超低排放升级
由于产能规模巨大且集中,即使全部企业都实现了合法合规排放,也会造成超过当地环境容量的现象,这显然给打赢蓝天保卫战造成了阻碍。早在本世纪初页,我国水泥行业专家就提出了相似观点。
观点认为,由于我国经济地理区域分布极不平衡,而水泥布局又紧跟经济发展,所以造成了人口密度高的地方水泥企业也更加密集。特别是不少发达地区,无论是工业总体量,还是人口密度都超过了当地环境容量,便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污染问题。
在2018年11月底进行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部门发言人也提及了这一概念。“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市是我国重化产业最为集中的区域,占全国7.2%的国土面积,消耗了全国33%的煤炭,钢铁、焦炭、电解铝、平板玻璃产量均占全国1/3以上。”
这也是我国水泥行业大力推动超低排放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的水泥行业不同于欧美国家,中国水泥工业体量大,在建材工业中占比较重,所以按照欧美的环保标准来制定中国水泥工业的排放标准并不合适。从环保的角度来讲,趋严、收紧将是必然趋势。”全国人大代表刘怀平曾表示。
随着环境容量这一问题逐步得到重视,河南、河北、安徽等水泥产能大省开始着手修改水泥污染物排放的新标准。“这是综合考虑的结果,一方面实际情况来看,随着执法力度和方法的升级,水泥企业基本都可以达到现行的排放标准,要求搬迁理由并不充分。另一方面,水泥行业是不少省份重要的支柱产业,对于财政收入、就业意义重大。实现了超低排放,水泥产业继续生产理由就更加充足了。”一行业人士表示。
合理产能退出政策、企业如何实现双赢
除了超低排放,应对本地环境容量超标,短时间内改善环境污染质量,推动企业工业企业搬迁,退出是更为直接和有效的办法。“导出过载产能就是把这部分产能搬迁到环境容量大的地方去。”夏光说。
2017年底公布的产能置换新规,首次明确减量置换和允许异地产能置换,也为部分地区超载的产能转移至环境容量大地区提供了政策上的可能。
将超载产能转移,在降低当地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所在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具备早年提出的”腾龙换风“的作用。正因如此,不少地方对于水泥等传统产业的转移更加急迫,造成了有关部门和企业之间的误解。
如近段时间备受关注的江苏徐州淮海中联、南京中国水泥厂、南京江南小野田水泥便存在地方政府与企业沟通不畅,政策不明确的现象。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发生,有行业学者认为这既考验有关部门政策制定和执行能力,最为重要的是要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
对于企业,则要有市场和当地发展的预判性。”企业要服从于当地环境治理规划,排放总量控制、提出更严的排放限值。对于当前达标企业来说,要预判。如处在环境容量吃紧的区域内,或早作改造准备,或竞争力处在下风的早作转型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