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连云港市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主动上前一步,共同研究建立联动机制,对安全环保共同监管范围内企业,涉及有关危险废物和环境治理设施的监管,建立项目会商、联合检查、互通信息等机制。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连云港市应急与生态环境部门不断探索,建立起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和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环保联动工作机制。
建立安全环保部门联动机制。根据省两部门《意见》,市应急管理局主动对接,赴生态环境局就部门联动工作进行座谈交流,探索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和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环保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连环发〔2020〕108号)。建立项目源头审批联动机制、危险废物监管联动机制、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动机制、联合执法机制、联合会商机制。
项目准入联防联控安全风险。对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标准实施行政许可,由发改、工信、住建、生态环境、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职能部门联合会审,确保项目安全环保、品质品牌,打造世界一流。部分危险化学品项目立项阶段,市工信局、发改委就请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提前介入,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会审,联防联控安全风险。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建立项目环保和安全审批联动机制,对3个涉及涉高风险工艺和6个污染防治设施项目联动审批,形成监管合力。
积极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今年“五一”期间,生态环境局邀请市应急管理局,对灌南县化工园区44家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手续执行情况、物料清理等环境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检查,共同推进物料和危废清理、转移、处置工作。在5月13日至6月30日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中,市应急管理局邀请生态环境局派员参加督导检查。灌云县、连云区生态环境局对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执法中发现的6批次安全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灌云县、连云区应急管理局,共同推进安全风险化解。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针对近期省内发生的几起涉及危化类生产安全事故,市应急管理局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发布到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方便公众查询,编印《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折页3万份,免费发放给相关部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全链条管理要求,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宣传安全、人人支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公布举报电话,并要求各县区在政府网站公布举报方式,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违规“小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