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城镇生态功能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但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推动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相关政策体系,对于切实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扎实推进城市更新具有积极意义。
一、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
水污染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直接威胁人类的健康生存和发展。扎实有效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将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并颁布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初步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政策规划体系、规范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并推动实施了一系列财政金融措施,通过信贷、债券、保险等绿色金融工具支持相关行业产业发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20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质量状况,我国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0.1%,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1%,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83.8%,同比上升5.9个百分点;劣Ⅴ类为0.7%,同比下降3.8个百分点。监测的112个重点湖(库)中,Ⅰ—Ⅲ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为75.9%,同比上升9.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为5.4%,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
与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相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成为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的突出短板。一是污水处理设施布局不均衡。虽然总体上看,全国城市和县城的污水处理率指标较高,但很多中西部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存在覆盖不全面、布局不均衡等问题。由于城镇面积及人口的快速增长,一些地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建设难以及时与当地的污水排放量和排放情况相匹配。还有一些易地扶贫搬迁地区,由于缺乏充足资金,不少污水处理设施尚未配套。二是雨污合流现象较普遍存在。早期铺设的管网雨污混接问题比较突出,在雨季或短时集中暴雨情况下,会引起污水管道内压力过大,导致管网破裂或管网收集水量过大,造成污水溢流引起污染。在今年抗洪防涝中,暴露出我国目前仍存在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应对突发水情能力不足问题。三是管网配套和维护能力滞后。在许多老城区、城中村以及城郊结合部等地区,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能力不足,截污纳管状况不佳;老旧管网错接、漏接、断头管网现象普遍。特别是部分地区铺设的水泥排污管质量差,管径不合适,错接、混接乱象丛生,管网淤积、漏损现象严重。同时,新建污水管网也存在着质量良莠不齐,管网养护机构不健全,管网运行维护主体缺失,缺乏有力监督等状况,污水管网系统缺乏有效的运营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四是污水厂设施运行不稳定。管网的不配套、渗漏以及运行维护不佳的状况带来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不稳定问题,造成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较低。随着排放标准更加严格,污水处理成本不断上涨。五是污泥处理能力仍亟待提升。鼓励和扶持污泥处理处置的财政及税费等相关优惠政策尚有待进一步完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的相关规范标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此外,在污泥焚烧方面,受焚烧厂运行参数的影响,对污泥的接纳情况仍不够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恰逢其时,十分必要,对于推动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水环境治理能力水平、促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入推进《实施方案》贯彻实施的有关措施
推动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需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稳步有序、共同推进这项民生事业。一是健全保障体系。要将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合理预留土地空间,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加以落实,保障建设用地,防止出现“邻避”问题。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在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同时,设计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政府强化支持的基础上,还要继续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与运营,推动民间投资积极参与投入。支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资金支持证券来募集资金,积极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三是完善价格机制。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合理制定和调整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要支撑污水处理及资源化项目并合理盈利。在鼓励再生水利用方面,要健全再生水定价机制,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再生水价格形成机制,对再生水供需方形成双向价格激励。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要做好生活污水从收集、处理到资源化利用和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的监管能力建设。对于管网引入专业化运营机构开展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对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废水进行排查,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的,要限期退出。积极推广“厂网一体化”,落实建设管养实施主体,建立常态化建设管养机制。加强管材质量监管,严把施工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发挥舆论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作者:朱黎阳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源与环境业务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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