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公布,2020年8月10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项目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对外投资概述:
对外投资事项一:拟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以货币资金向渠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渠县旺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9,000万元,增资之后渠县旺能的注册资本变为11,000万元,旺能环保对其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对外投资事项二:拟由旺能环保以货币资金向鹿邑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邑旺能”)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300万元,增资之后鹿邑旺能的注册资本变为9,500万元,旺能环保对其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对外投资事项三:拟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生态”)以货币资金向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华益洁”)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4,000万元,增资之后苏州华益洁的注册资本变为9,000万元,旺能生态对其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90.54亿元)的1.5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1.01亿元)的3.49%。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