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20〕29号)、《云南省煤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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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澜沧县2020年煤炭行业整治关闭退出煤矿 名单公示 (第一批)

2020-08-19 11:15 来源: 北极星大气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20〕29号)、《云南省煤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11号)以及《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煤矿关闭退出的紧急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1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9〕538号)、《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煤矿整治清单的公示情况,现按照煤矿关闭退出程序对澜沧县2020年煤炭行业整治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共计7个工作日,即2020年8月18日至8月24日。

关闭退出的煤矿要及时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注销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的相关规定履行好关闭后相关生态修复等法定义务责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收到县人民政府有关矿山关闭情况的通知后,依法注销企业采矿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将关闭退出矿山的生态修复责任主体情况向社会公告。

澜沧县2020年煤炭行业整治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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