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餐厨垃圾、市政污泥与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置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丹东市餐厨垃圾、市政污泥与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置项目(一期)位于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龙母村(原垃圾填埋场旁),工程占地面积20422.58m2,总建筑面积7049.58m2,主要建设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气净化提纯与综合利用系统、沼渣脱水系统、污泥脱水机干化系统、除臭系统以及辅助的公用工程设施等,建成日处理150t餐厨垃圾(一期100t/d,二期50t/d)、150t市政污泥(一期100t/d,二期50t/d)餐厨垃圾处理厂。本期为一期工程,设备安装为100t/d餐厨垃圾处理及100t/d市政污泥处理,预留50t/d餐厨垃圾处理及50t/d市政污泥处理设备安装空间,土建规模为150t/d餐厨垃圾处理及150t/d市政污泥处理。项目总投资12689.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937万元,占总投资的15.26%,计划于2021年3月建成运行。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就近到建设单位办公室或拨打办公电话索取纸质报告书,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五节。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项周边相关受影响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1、电子邮件
2、邮寄信函
3、当面提交
以上述三种方式提交的《公众意见表》均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六号
联系人:赵建强
联系电话:13372989099
电子邮箱:ddjwszgyc@126.com
传真:0415-2125577
2、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6层603室
联系人:关工
联系电话:1824242289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和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按本公告第五节说明的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