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改委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9月1日起正式实施,释放了广东省将着力打造可降解塑料产业全链条的信号。
对于省发改委所发布的《意见》的解读是有所争议的,表现之一就是,这个《意见》到底是“限塑令”,还是“禁塑令”?在笔者看来,就《意见》所包含的分年限、限时禁止使用塑料制品的规定内容而言,“禁塑令”的意味更为浓郁,对于社会所释放的政府强力治理白色污染的效果也更好。
对于白色污染危害的强调、白色污染治理的重申,近十几年来,来自政策层面的信号一以贯之。早在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限塑令”就明确规定,全国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可以免费提供塑料袋。我们视力所及的是,商家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塑料袋还是常见。
在8月21日省发改委官网发布的《意见》中,操作细化的程度大有提高,规定:到2020年底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广州、深圳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市县城建成区。
“禁塑令”具有分年限、逐步实施的特性,但考虑到治理白色污染的未来大趋势,东莞相关生产包装物的上下游厂商,适时调整生产强度,特别是强化可降解材料的研发力度,应该被视为当然之举,更是迎接挑战,继续占据包装产业制高点的举措。
由于庞大的制造业产能,东莞的包装产业早就生成以生产、加工、研发为分工的包装产品链和产业链,构成了成熟的产业配套系统。但我们也注意到,东莞大部分包装产品的生产企业,还都是中小企业,他们自研发包装材料的能力不高,基本要指望材料的供应商供给。特别是从事塑料包装物生产的企业,更因为塑料加工技术的高度成熟和简单简易、原料供给渠道的丰富,小型化家庭作坊式的生产为数不少,“禁塑令”对他们的冲击可想而知。
随着“禁塑令”的实施,东莞可降解材料供给的头部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加大研发的力度,通过供应链的强化,来支持那些既往加工塑料包装物的中小企业转型,生成全新的顺应治理白色污染趋势的产业链。
原标题:旗峰观察|“禁塑令”要激活可降解材料产业链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