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眼花缭乱的各式招牌店面,无数看似不起眼的小微商家,却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铸就了人间烟火味,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在扩大就业、稳定增长、促进创新、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
同时,小微企业规模小、人员少、工艺流程简单,部分小微企业环境影响较小,环保能力相对薄弱,对深化环评改革、优化环评服务有普遍的期待。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导致许多小微企业的发展受到冲击,运营面临困境。在此时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舒畅我国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为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不仅具有现实意义,更具有长远的意义。
为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小微企业活力、推进绿色发展。
《意见》立足于重点强化4个方面。
第一,突出“放”的事项。
通过简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管理,降低小微企业环评成本。《意见》指出,通过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从而降低项目环评数量和类别,缩小项目环评范围;修订报告表格式,简化报告表编制内容,从而降低编制难度。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探索打捆审批、“绿岛”模式等同类项目环评简化模式。深化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明确现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在新《名录》发布实施前继续执行,鼓励地方因地制宜细化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要求。
通过对小微企业项目环评“瘦身”,让小微企业“减负”,在项目环评过程中减少负担和成本,能够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活力,对其参与经济活动提供更多便利和快捷。
第二,提升“服”的质量。
《意见》明确,要加强对小微企业及基层环评人员的服务,做好环评帮扶工作。要进一步提升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意识,畅通咨询服务渠道,开展通俗易懂的宣传。积极宣传、推广全国环评信用平台,便利小微企业择优选择环评单位。要求环评单位遵守明码标价规定,主动向建设单位告知环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明确环评与其他环境咨询、环保投入等工作边界,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主动开展政策技术帮扶,研究推进在线技术评估咨询服务,面向基层环评审批部门及小微企业开展远程指导。生态环境部还将统筹完善各级技术评估专家库,进一步盘活专家资源。
通过对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帮扶”,让小微企业“明明白白、少走弯路”。通俗的宣传、平台的推广、主动告知等一系列相关措施,为小微企业提供指引,便于小微企业提升项目环评的效率,为其环评与环境工作塑造一片清朗透明的氛围。
第三,强化“管”的效果。
严格项目环境准入,确保相关环保要求不降低。鼓励各地结合区域“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及其他相关要求,制定小微企业集中的特色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对化工、医药、冶炼、炼焦以及涉危涉重行业,从严审查把关,同时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和整顿力度。进一步压实企业环保责任,对纳入环评管理的应依法履行手续、落实环保要求、兑现承诺事项,未纳入环评管理的应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依法接受环境监管。鼓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创新生态环境执法方式,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抽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充分保障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简化流程、提供便利,并不意味着环保标准的降低,反而更要以严标准高要求落实环保工作。项目环境准入要严格,也赋予小微企业加强自身创新、加大自查自检以机遇和动力,让小微企业在享受便利的同时,更能够加强对自身环境工作的严格要求和管理,让我国经济从“毛细血管”开始就符合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从细微入手,保护我国生态环境。
第四,保障“改”的落实。
《意见》指出,推进小微企业环评改革举措落地。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园区等要积极推动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和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推进环境例行监测、执法监测等数据公开,推进监测数据共享。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对地方环评从业人员、技术专家和基层环评审批人员培训和指导,推进环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行“一网通办”,提升小微企业环评改革获得感。
《意见》还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积极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及时回应社会和小微企业关切,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持续改进,优化小微企业环评服务。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及时报送发现的做法经验和典型事例,生态环境部将予以定期调度、通报和宣传推广。
通过一系列环评措施的改革推广落地,带动政府部门、企业、专家和群众多方联动,共同打造环评制度的全面优化,为实现科学化、智能化、精准化发展共同努力。
环评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获益的将不止是我国无数小微企业,更能够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改善的良性循环。
原标题:畅通“毛细血管” 激发小微企业活力—解读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