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公布《辽宁省钢铁工业集聚区节水减排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钢铁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规范和指导钢铁工业集聚区水环境管理工作,提高集聚区的水资源效率,增强水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全面促进辽宁省钢铁工业集聚区节水减排工作。本技术指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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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钢铁工业集聚区节水减排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2020-11-02 14:54 来源: 北极星水处理网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公布《辽宁省钢铁工业集聚区节水减排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钢铁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规范和指导钢铁工业集聚区水环境管理工作,提高集聚区的水资源效率,增强水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全面促进辽宁省钢铁工业集聚区节水减排工作。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钢铁企业节水基本规定,水源及给水处理,主要生产工序节水,废水处理回用及钢铁工业集聚区水系统集成优化的术语和定义,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钢铁冶金工业用水,系统节水减排技术和废水处理回用技术,以及钢铁工业节水减排技术规定与方案设计,钢铁工业集聚区水系统的集成优化,系总体化纲领性要求。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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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钢铁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规范和指导钢铁工业集聚区水环境管理工作,提高集聚区的水资源效率,增强水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全面促进辽宁省钢铁工业集聚区节水减排工作,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规定钢铁工业集聚区节水减排工作一般性的原则和主要节水减排技术途径。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辽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制订。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东北大学

本指南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5 年 月 日批准。

本指南自 2015 年 月 日起实施。

本指南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钢铁企业节水基本规定,水源及给水处理,主要生产工序节水,废水处理回用及钢铁工业集聚区水系统集成优化的术语和定义,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钢铁冶金工业用水,系统节水减排技术和废水处理回用技术,以及钢铁工业节水减排技术规定与方案设计,钢铁工业集聚区水系统的集成优化,系总体化纲领性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01]GB/T 30887-2014 钢铁联合企业水系统集成优化实施指南

[02] GB/T 7119-2006.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03] GB/T 12452-2008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04] GB/T 29749-2013. 工业企业水系统集成优化导则

[05] GB 50050-2007.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06] GB/T 19923-200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07] GB 13456-201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08] GB/T 26924-2011 节水型企业 钢铁行业

[09] GB/T 18916.2-2012 取水定额 第 2 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10] GB/T 21534-2008 工业用水节水 术语

[11] GB 50506-2009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

[12] DB13/T2082-2014 钢铁企业节水技术导则

[13] HG/T 3923-2007 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

[14] CJ40 工业用水分类及定义

[15] HJ 465-2009 钢铁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

[16] HJ 2022-2012 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7] YB/T 4256.1-2012 钢铁行业海水淡化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低温多效蒸馏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543,GB/T 29749-2013 和 CJ40 涉及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钢铁工业集聚区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agglomeration district

钢铁工业集聚区(钢铁冶金工业集聚区)包括区域的采矿选矿企业、烧结企业、焦化企业、炼铁企业、炼钢企业、轧钢企业、给水厂和城市居住区等。

(2)节水 water saving

采用法律、经济、社会和技术手段,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减少取水量和用水量、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排水量、保护水资源,保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过程和方法。

(3)新鲜水 freshwater

新鲜水(新水、工业新水)企业内用水单元或系统取自任何水源被该企业第一次利用的水。

(4)钢铁工业废水 waste water from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钢铁工业各生产单元及辅助设施产生的废水。

(5)钢铁工业集聚区综合废水 complex waste water from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agglomeration district

由钢铁工业集聚区内排水系统汇集和输送的,经总排口对外排放的废水。

(6)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

再生水主要是指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其水质介于自来水(上水)与排入管道内污水(下水)之间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在污水工程方面称为“再生水”,工厂方面称为“回用水”。

(7)非传统水源 untraditional water

非传统水源是指不同于传统地表供水和地下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8)吨钢用水成本 water cost per ton steel

钢铁企业吨钢用水成本包括取水费、排水排污费、电费、水处理药剂费、环保罚款、人工费、维修费、折旧费及其他零星费用。

(9)系统节水 system water saving

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取水、用水系统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进行综合考虑,对于非传统水源开发、节水工艺与设备、废水直接回用、再生水回用和再生循环的所有可能的途径,通过科技节水、产业节水和政策节水,采取汰旧换新、改进工艺、加强维护、优化系统、智能控制、能效管理和资源利用等方式,达到用水系统新鲜水消耗、吨钢用水成本和废水排放同时最小的目标。

(10)废水“零排放” waste water zero disge

废水“零排放”是指工业水经过重复使用后,将这部分含盐量和污染物高浓缩成废水全部(99%以上)回收再利用,无任何废液排出工厂。水中的盐类和污染物经过浓缩结晶以固体形式排出厂送垃圾处理厂填埋或将其回收作为有用的化工原料。

(11)水系统网络 water system network

钢铁工业集聚区的水资源利用是以水网络形式存在的,所谓水系统网络是指多种水源经过水质转换环节后形成多个水种,供多种工序使用,废水经处理后在不同尺度上回用、串级使用或排放,这样的水系统实际上构成了一个巨大的水网络。

(12)水系统集成优化 water system integrated optimization

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将整个用水系统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进行综合考虑,对用水系统中的各种污废水的回用、再生和循环的所有可能得机会进行综合考察,采用过程系统集成的原理和技术对用水系统进行优化调度,按品质需求逐级用水,提高用水系统的重复利用率,使用水系统的新鲜水消耗量和废水排放量同时减少。

(13)水循环经济 water recycling economy

水循环经济就是把清洁生产与废水利用和节水减排融为一体的经济,建立在水资源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按自然生态系统模式,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水资源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实现污水最少量化与最大的循环利用。

4 基本规定

(1)钢铁工业集聚区应以集聚区水系统整体为优化对象,以降低水资源消耗、降低吨钢用水成本、减少废水排放、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为目标,采用系统节水的思路和方法,实现节水减排。

(2)现有钢铁企业的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必须进行技术改造,逐步淘汰。

(3)新建、改建、扩建钢铁企业工程项目,其水系统应根据系统节水的理论和方法进行总体规划,水系统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主体工程分期建设时,水系统设施须根据总体规划进行分期建设,且分期建设投产时间不得滞后于主体工程分期建设投产时间,并不得缩小水系统的建设规模。

(4)新建、改建、扩建钢铁企业工程项目严禁采用落后的、被淘汰的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应按照 GB 50506—2009 和本技术指南进行设计。

(5)新建钢铁工业集聚区应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综合治理与回用。现有钢铁企业应结合改建项目及水系统改造,建设污水处理厂。钢铁工业集聚区废水治理与回用工程及设施应按照 HJ 2019—2012 和本技术指南进行设计。

(6)钢铁工业集聚区的水源选择应根据集聚区周边水资源的特点,进行水资源论证,根据水资源论证结果,统筹规划、开源节流、合理利用水资源,并应开发利用非传统水源。

(7)新建钢铁工业集聚区,除循环供水系统外,集聚区必须按照分质供水要求设计相应的供水管网,供水管网分为生活供水管网、生产供水管网和消防供水管网三大类。其中,生产供水管网一般分为工业新水供水管网、软化水供水管网、除盐水供水管网、回用水供水管网和浓含盐回用水供水管网等。现有企业及其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厂区供水管网必须按上述给水管网供水方式逐步改造并实施。

(8)新建钢铁工业集聚区,各企业厂区应采用分流制排水方式。除循环供水系统外,厂区应按分质排水要求设计相应的排水管网,排水管网一般包括生活排水管网、工业废水排水管网、浓含盐废水排水管网和雨水排水管网。

接触焦炉煤气的排水,须单独进行处理。

现有企业及其新建、改扩建项目厂区排水应按上述排水管网系统逐步改造并实施。

(9)钢铁工业集聚区应最大限度地实现废水资源化与废水处理最少量化。

1)最大限度地实现水的串级使用,实现废水处理量的最小化。针对各用水单元对水质要求的不同,可以实现水的多次串级使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处理的费用。

2)针对废水的不同性质(含油、尘、有机物、无机物和夹杂物等),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处理后的水供给不同的部门,以减少处理量、处理难度和相关费用。

3)提高水处理的浓缩倍数,开式循环水系统的浓缩倍数一般不应小于 3,硬度较高的特殊水质可适当降低。

(10)钢铁工业集聚区应大力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及装备。

1)应大力推广“三干”等节水技术。即大力推广高炉煤气、转炉煤气干法除尘、干熄焦技术,以及高炉渣干法粒化等处理技术,使废水最大限度地减少,相应地减少处理量和外排废水量。

2)冷却过程节水应采用高效制冷技术、加热炉汽化冷却技术、节水喷雾型高效冷却塔等。

3)软水密闭循环系统应消除循环过程再生水的跑冒滴漏和蒸发时水的损失。

(11)新建、改建和扩建钢铁工业集聚区工程项目应有覆盖各用水工序和信息种类的,集信息采集、显示、用水科学性分析和优化调度功能为一体的智能化水系统网络信息平台。应根据钢铁工业集聚区内企业的工艺流程、水杂质种类及浓度、地理位置布局等因素将拟优化对象划分为若干个子系统,子系统可以是一个用水单元或多个用水单元。

(12)新建、改建和扩建钢铁工业集聚区工程项目应有完善的给排水计量设施、用水与废水回用系统在线监测设施和水优化调度手段。水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 GB24789-2009 及 GB/T 7119-2006 中表 1、GB 17167-2006 中表 1~表 4、GB/T 21368-2008中表 1~表 3 的规定。取水计量应符合 GB/T 28714-2012 的规定。在线监测的范围与内容应包括水量检测、水质检测和设备运行状态检测。

(13)冶金工业集聚区应根据用水单元的设计参数、工艺条件、物料属性、设备类型和材质、操作要求等,结合企业所采用的水处理技术及专家经验评估确定其极限浓度和极限水流量数据。钢铁工业集聚区水系统网络集成优化水质约束参考限值可参考GB/T 30887-2014 中附录 B 的表 B.1~表 B.2,各用水单元进出水水质极限值可参考 GB/T30887-2014 中附录 C 的表 C.1~表 C.2。

(14)冶金工业集聚区应根据用水单元进、出口极限浓度和流量计算相应的杂质负荷,并采用图示法和数学规划法等方法计算最小新水量、最小耗水量、并进行用水管网的优化,绘制出用水网络优化的水流图。

(15)冶金工业集聚区应根据 GB/T 26924-2011 建立钢铁工业集聚区的用水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吨钢综合水耗、吨钢新水用量、吨钢循环用水量、吨钢串接水量、吨钢回用水量、吨钢产品水量、吨钢外排废水量、吨钢水损失量、水重复利用率、废水回用率、直接冷却水循环率、间接冷却水循环率、用水综合漏失率、吨钢用水成本等。并应将集聚区水系统优化前后的指标进行对比和评估。

(16)现有钢铁工业集聚区应按照 GB/T 12452-2008 进行水平衡测试,周期五年。遇到用水情况有重大变化时,应进行水平衡测试。从整个集聚区水资源综合平衡出发,对其温度、水量、悬浮物、溶解盐类和水质稳定等综合因素要进行全面平衡与处理,保证在提高回用率的同时,确保水质安全,使整个集聚区用水系统无障碍运行。

(17)钢铁工业集聚区各企业吨钢(吨产品)取水量应符合 GB/T18916.2 的规定。

5 水源及给水处理

(1)钢铁工业集聚区的水源选择应统筹规划、开源节流、合理利用水资源;应充分考虑非传统水源的开发利用。

(2)新建钢铁工业集聚区应优先选择地表水、城市再生水、海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作为生产水源。

(3)现有钢铁工业集聚区各企业已利用地下水作为主要生产水源的,应逐步开发地表水取代地下水。在有条件时应考虑采用城市再生水作为生产水水源。

(4)采用城市再生水作为生产水源时,其水质应符合 GB/T 19923-2005 的要求,否则应进行预处理。

(5)采用海水作为生产水源时,其海水淡化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安全应符合 YB/T 4256.1-2012。

(6)钢铁工业集聚区宜考虑雨水的回收利用,雨水的收集设施、净化设施和储存设施,应能满足雨水回用的要求。

(7)原水净化必须选用耗水量小的工艺、设备。原水净化过程中沉淀排出的泥浆及过滤反洗水应进行浓缩、脱水处理,并将上层清液和滤出水回收利用。软化水、除盐水处理过程中各段产生的反冲洗水必须回收利用。

(8)除盐水处理工艺应优先采用膜处理工艺。

(9)二级反渗透排出的反冲洗水应进行回收,作为一级反渗透的进水。一级反渗透排出的浓盐水应回收利用。

(10)软化水、除盐水处理车间排放的浓含盐废水及废水处理站进行膜深度处理产生的浓含盐废水,均应排入浓含盐废水排水管道。

(11)废水处理站的浓含盐废水应单独处理,其产品水应单独由浓含盐回用水给水管道输送至用户,形成独立的浓含盐废水回用系统。

(12)浓含盐回用水用于高炉炉渣处理、钢渣处理、锅炉房冲渣、原料厂喷洒、烧结球团混料、粉灰加湿等过程。在浓含盐回用水不能被完全利用之前,上述过程不得直接使用工业废水及其回用水、或其它系统的串级补充水。上述过程严禁使用工业新水。

6 钢铁工业集聚区节水减排清洁生产技术

6.1 源头、过程节水技术

6.1.1 铁矿采选工序节水减排技术途径

(1)改革工艺,杜绝或减少污染物的发生量,是防治水污染的根本途径。如选矿生产可采用无毒药剂替代有害药剂;选择污染程度较低的选矿方法(如磁选、重选、于选等);选用高效、高选择性的药剂以减少药剂的投加量和减少金属在废水中的损失。

(2)循环用水,综合利用。尽可能矿井水、循环水、复用水和尾矿库回水等循环用水及重复用水系统,这样既能减少废水排放量,又能节约新鲜水用量。

(3)应按分质、分压和分温的原则确定采选工序生产用水,减少用水与废水量,降低用水与处理费用。

(4)减少进入矿区的水量。采取一切措施尽可能减少通过各种途径进入矿山水体的水源,以减少矿山,特别是井下的水量和尽可能减少矿岩与空气和水的接触时间与面积。

(5)提高技术装备与采选工艺技术水平,尽量少用水、少取新水、少排或不排废水;强化矿产资源回用和循环利用,从源头减少能源和水资源。

(6)从综合利用上控制污染,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能源,减少矿山污染。解决矿山费物料的污染,根本措施是搞好矿山复垦与绿化,它应与排弃废矿物或尾矿库坝体上升同时进行。

(7)强化管理严格控制污染。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设备正常运行,健全生产与环境管理职责,建立明确的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手段以及经济与法制管理手段是保证和控制矿山环境污染最重要的措施和手段。

6.1.2 烧结工序节水减排技术途径

(1)改革工艺和设备,消除和减少污染

1)取消热振筛设备,改善工作环境。

2)改进设备,消除污染源。改湿式除尘为干式除尘。

3)冲洗地坪的方式由水力冲洗改为洒水清扫。

(2)采用先进处理技术,减少外排废水量

1)采用在循环水系统中投加缓蚀剂、阻垢剂和杀菌灭藻剂等药剂的水质稳定技术,使循环水维持在一定的浓缩倍数,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减少排污。

2)用于工艺设备低温冷却用水,除尘、冲洗地坪废水经必要的过滤净化,使其达到烧结厂的工艺设备冷却用水和除尘器用水的水质要求,以提高循环用水率,直至近于“零排放”目标。

(3)合理串级与循环用水

1)进入烧结厂的新水应满足工艺设备低温冷却用水量,其排水作为工艺设备的一般冷却用水,一般冷却的排水再作为物料添加用水,尽可能减少外排废水量。

2)选择合适的絮凝剂,增设过滤处理设施,保证悬浮物质量浓度小于 50mg/L,其他各项水质指标达到净循环水标准,实现废水资源回收利用。

(4)烧结废水处理工艺有效组合

进一步强化过滤、压滤工艺效果,进一步提高脱水率,选择适用的絮凝剂、脱水剂,提高脱水机的脱水效果,将脱水后的污泥制成球团,再直接用于冶炼,实现烧结废水回用和污泥综合利用的有机结合。

6.1.3 焦化工序节水减排技术途径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熄焦工艺应采用干熄焦。现有钢铁企业焦化工序采用湿法熄焦技术时,熄焦水应循环使用,其补充水应采用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回用水。

(2)贮煤场及其它装置的抑尘用水,应使用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回用水。抑尘设施应使用雾化喷嘴。

(3)需要冷却的高温介质,应首先与需要加热的低温介质进行充分换热,利用介质余热后再用水冷却。

(4)原料煤、焦炭处理工艺除尘系统应采用干式除尘。

(5)焦炉装煤、出焦及干熄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烟气需冷却后再除尘时,应采用风冷。

(6)焦化废水应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净化处理+污泥处理”的联合处理工艺对废水进行处理,最终实现废水回用与“零排放”。预处理段采用“隔油沉淀+气浮”工艺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油及 S2-;生化处理段采用 A/O 工艺去除废水中的酚、氰等有机污染物以及氨氮;深度处理段采用“混凝沉淀+BAF(曝气生物滤池)”工艺进一步去除废水中的 COD。污泥处理段采用“污泥浓缩池+带式污泥脱水”进行设计,脱水后污泥定期外运填埋。

(7)焦化企业可考虑利用烟道气处理焦化剩余氨水或全部焦化废水。该工艺利用烟道气含有硫化物和焦化废水中氨进行化学反应,使二者均可得到净化,属于“以废治废”的新方法。该方法的核心是将含有硫化物的烟气引入喷雾干燥器内;将废水(剩余氨水或全部焦化废水)在喷雾干燥塔中用雾化器使其雾化,雾状废水与烟道气在塔内同流接触反应,烟气将雾状废水几乎全部汽化后随烟气排出。该方法处理的废水无外排,工艺和设备简单,操作方便,占地面积小。

6.1.4 炼铁工序节水减排技术途径

(1)炼铁系统用水应高水质用水并高度重视用水水质。高炉炉体、热风炉阀门应优先采用软化水、除盐水作为冷却水,并应采用间冷闭式循环水系统。对不同工艺或即使相同工艺,由于所用的原料和操作条件不同,而采用不同水质,合理用水。

(2)高炉炉体冷却,宜采用冷却水分段升温,串接用水方式。

(3)高炉炉体间接冷却水循环系统、炉缸喷淋冷却水循环系统、高炉煤气洗涤水循环系统的“排污”水,依次串接使用,作为补充水,后者作为高炉渣水循环系统补充水。水冲渣系统,则密闭不“排污”。

(4)高炉出渣宜采用轮式粒化法、INBA 法等方法。现有钢铁企业炉前水力冲渣—渣池沉淀法及渣锅—渣池沉淀法应结合技术改造逐步淘汰。高炉炉渣粒化用水应循环使用,其补水应采用回用水。炉渣粒化系统宜进行封闭或加盖防止蒸汽外溢,蒸汽冷凝水应回收。炉渣及粒化渣堆放过程中渗出的水、出干渣时炉渣喷淋冷却过程中渗出的水,应收集回用,不允许排放。

(5)新建、改建、扩建高炉炼铁工程,煤气净化应采用干法除尘技术。

(6)现有钢铁企业当高炉煤气净化系统采用湿法除尘的,应逐步改造为干法除尘。在改为干法除尘前,应采用二级除尘串接给水方式,即将二级除尘清洗水收集,就地加压供一级除尘使用。

(7)高炉煤气洗涤水应经沉淀(或混凝沉淀)、水质稳定、降温(有炉顶发电设施的可不降温)和污泥处理后,最大限度地循环使用。

(8)TRT 发电装置和煤气管道中的凝结水、水封溢流水应回收利用。

(9)大型高炉鼓风机站或以蒸汽为动力的鼓风机站宜设置独立的循环冷却水系统。

鼓风机站设备冷却水系统可采用间冷开式循环水冷却系统,有条件时可利用淡化海水作为冷却水。

6.1.5 炼钢工序节水减排技术途径

(1)新建转炉和现有转炉改造时应优先采用干法除尘系统。

转炉的二次烟尘与铁水预处理站、铁水倒罐站、混铁炉、散状材料加料系统等设施产生的烟气与灰尘,均应采用干法除尘技术。

电炉冶炼产生的一、二次烟尘,均应采用干法除尘技术。

钢包精炼炉、常压或真空吹氧脱碳精炼装置等产生烟尘的精炼装置,均应采用干法除尘技术。

(2)转炉渣水淬系间歇性工作,其冷却水不需用冷却塔冷却,应配置专用的水循环系统,其补充水应采用回用水。

(3)连铸机的结晶器冷却水应优先用软水、除盐水作为冷却水,应采用间冷闭式循环供水系统。

(4)大方坯、板坯连铸机的二次冷却宜采用气水雾化冷却方式,其用水量宜采用动态控制,循环供水泵宜采用变频控制。

(5)新建转炉的烟罩、烟道应采用汽化冷却,蒸汽应回收利用,禁止放散。

(6)电炉的烟道宜采用汽化冷却,蒸汽应回收利用,禁止放散。

(7)要实现炼钢工序节水减排和废水“零排放”,首先应对转炉煤气净化系统优先选用干法除尘技术,如选用湿法除尘工艺应采用新型 OG 法,并对除尘废水进行妥善处理与循环回用;对电炉烟气除尘除采用干法外,并应严格控制混入空气量,采用余热锅炉实现热能回收;对连铸坯冷却废水应根据废水特征选用合适处理工艺以实现循环回用。

6.1.6 轧钢工序节水减排技术途径

(1)轧钢工序主要设备冷却用水应有调节和控制用水量的措施。

(2)在加热炉设计中,应尽量减少或避免采用炉内水冷构件;必须采用水冷构件时,应尽量减少暴露于高温的冷却面积;所有暴露高温炉内的炉底梁及其它水冷构件,必须全部进行有效隔热包扎。加热炉炉底水梁和立柱冷却应采用汽化冷却,蒸汽应并入企业蒸汽管网,不可外排。侧出料推钢式连续加热炉,应采用无水冷出钢槽。

(3)钢板及带钢的轧后冷却方式宜采用高效节水的层流冷却系统。

(4)热轧带钢精轧机、冷轧轧机、冷轧平整机的废气排放,应优先采用干式净化系统。

(5)立式退火炉的水淬冷却装置应采用双水淬槽结构,逆行串联冷却。罩式退火炉冷却罩采用水喷淋冷却时,必须采用波纹内罩。

(6)轧机轧辊冷却,宜采用高效多段控制的冷却液喷射系统。

(7)酸洗机组的含酸废气排放及连退机组、热镀锌机组、脱脂机组、彩涂机组、修磨/抛光机组的含碱废气排放,洗涤水应设计为循环供水系统。

(8))酸洗机组、热镀锌机组、脱脂机组、彩涂机组、修磨/抛光机组的热水漂洗用水,应优先采用冷凝水;漂洗宜采用逆流串级漂洗工艺。

(9)要实现轧钢工序废水处理回用与“零排放”,应充分发挥处理工艺的有效组合:

1)对含油及乳化液废水经破乳、超滤等除油措施后,进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的调节池;

2)含第一类污染物(Cr6+、Ni 等)废水,经单独处理,达到一类污染物车间排放标准要求后,进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最终 pH 值调节池;3)酸碱废水处理系统的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再进入全厂总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6.1.7 原料场节水减排技术途径

(1)新建钢铁工业集聚区及项目的原料场应采用封闭料场。现有钢铁工业集聚区有条件的应改造为封闭料场或建设防尘网。

(2)现有钢铁工业集聚区原料场生产水应优先采用回用水。

(3)现有钢铁工业集聚区原料场喷头应合理布置,大中型原料场应实施分区控制作业,喷洒范围应能覆盖全部料堆并减少水的飘洒损失。

(4)原料场应选用高效节水型水喷头,使喷洒水雾达到降尘的最佳效果。

(5)大中型原料场宜设雨水收集设施,雨水处理后宜回收利用。

(6)原料场地应采取防止废水渗漏的措施。

6.1.8 生产辅助车间节水减排技术途径

(1)制氧站、空压站和煤气加压站、锅炉房等生产辅助车间工艺设备应选用节水型设备,设备冷却用水应循环使用。

(2)新建钢铁工业集聚区宜建设整个集聚区集中设置的生产辅助车间。

(3)与主生产车间同步建设、分散设置的生产辅助车间,其循环冷却水系统宜与主生产车间循环水系统合建。

(4)煤气加压机及冷却器的排水管道应设温度计,站区煤气管道排水器的排水应收集后集中处理。

(5)接触煤气的循环水应与不接触煤气的设备冷却水的排水分流。

6.1.9 冶金石灰、轻烧白云石、耐火材料车间节水减排技术途径

(1)采用水洗石灰石工艺时,洗石水应循环使用。

(2)圆锥破碎机水封排出的水宜处理后循环使用。

(3)石灰石原料、耐火原料贮运及其他需抑尘的场所,应采用雾化喷水。

(4)等静压成型耐火材料生产车间冲洗橡皮模具用水应循环使用。

(5)耐火制品外形加工的冷却切削刀具用水应循环使用。

(6)冶金石灰、耐火材料各生产工序的除尘应采用干法除尘技术。

(7)需要冷却各种炉窑排放的高温烟气时,宜采用空气冷却技术。

6.2 废水处理回用节水减排技术

6.2.1 废水处理回用的一般规定

(1)新建钢铁企业工程项目(生产车间)的工业废水不应排入雨水排水管道,应设有专用的生产废水排水管网。

(2)新建钢铁企业的工业废水、浓含盐废水应分别排至相应废水处理站处理回用。现有钢铁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浓含盐废水混合排放的应增设单独浓含盐废水排水管道。

(3)新建钢铁企业生活排水应单独收集、输送、处理和回用;当市政建有污水处理厂时,可不考虑厂区建设生活排水处理站。当现有厂区排水管网为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的合流制排水管网时,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宜一起处理回用。

(4)工业废水经一级强化处理产生的回用水,若回用水量大于用户可直接使用的用水量或其水质中含盐量不能满足哟农户直接使用要求时,应进行部分或全部深度处理。

(5)废水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工业新水、软化水或除盐水的水质时,其出水应直接接入厂区相应的工业新水、软化水或除盐水供水管网。

(6)车间或机组产生的工业废水、应根据工业废水水质特性采用分质排水。其中如一般酸碱废水、重金属离子废水、高含油废水、酚氰废水等不得直接排入工业废水排水管网,必须经单独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工业废水管网。

(7)废水处理过程中沉淀排出的泥浆及过滤反洗水应进行浓缩、脱水处理,并应将其上清液和滤出水回收利用。浓缩渣应回收利用。

6.2.2 钢铁工业集聚区综合废水处理回用技术

(1)对钢铁工业集聚区,应科学合理地收集和核实集聚区内企业各综合废水排出口、各季度的排水水质指标,科学合理地确定废水处理厂进水水量和进水水质,进一步正确确定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及处理设置规模。

(2)为保持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厂)处理水质与回用要求,焦化废水必须分开,不得排入;冷轧工序废水应先经单独处理后,再经酸碱废水处理系统中和沉淀后,方可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3)对于钢铁工业集聚区具有共性的外排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油等,硬度较高,表观体现为色度高、浊度较大;一般 BOD5/COD 比值较低,可生化性较差,可不考虑生化处理工艺。对该类污水宜采用以预处理、混凝沉淀、调整 PH 值和过滤等的物理—化学水处理为主的工艺流程。

(4)对于钢铁工业集聚区具有个性的外排废水,其处理与回用工艺应根据各厂废水水质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与增减。

(5)要考虑整个集聚区或企业(工序)取用水的量与质的综合平衡,如水温、水量、悬浮物和盐类等。

(6)为实现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作为生产补充水,在回用水深度处理中,根据污水水质要选用降低暂硬和永硬的处理工艺以及过滤、杀菌等处理技术环节。

(7)在全厂或集聚区大循环水系统中,若要保持水的高重复利用率,则必须考虑水质整体平衡的关键因素,防止水中盐类富集,在废水回用中要选择是否设有除盐水系统或设施。

(8)根据废水特性及处理后的水质要求,在综合处理工艺中需投加不同功效的水稳药剂。药剂种类与量的选择,需要通过水质稳定试验加以确定。

(9)钢铁工业集聚区综合废水处理厂必须实行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定期检查、自动检测。水质监控与运行自控是综合废水处理厂运行稳定与好坏的关键。

(10)钢铁工业集聚区应采用综合废水处理集成工艺。在该工艺中,全集聚区生产废水首先经收集管网汇集后送入生产废水处理厂,经粗格栅去除较大的固体颗粒及垃圾,以防止后续工艺设备如泵及管道等的堵塞。废水进入调节池以均质、均量缓冲因水质、水量的变化对加药及沉淀池稳定性的冲击影响。调节池设细格栅,进一步去除大颗粒固体及垃圾,再泵入混合配水井。废水按比例分配后进入多流向强化澄清池,再进入 V 形滤池。根据回用水水质与水量的需求,确定除盐水站的工作要求。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外运。

6.3 钢铁工业集聚区系统节水减排

(1)钢铁工业集聚区应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将整个用水系统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进行综合考虑,发展系统节水减排与废水“零排放”的新思维、新理念,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思路和路线,通过清洁生产防治手段,运用循环经济组织形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2)钢铁工业集聚区系统节水减排与废水“零排放”要遵循清洁生产的环境策略,改变传统的水系统管理模式,实现预防污染政策,从污染后被动处理,转变为主动,积极进行预防规划,走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钢铁工业集聚区系统节水减排和废水“零排放”应以循环经济核心原理作为理论基础,节水减排工作应注入新的理念,研究工作重点应按水生态化的要求进行技术延伸与完善。

(4)钢铁工业集聚区须将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即“3R”原则)作为系统节水减排和废水“零排放”的基本原则。

(5)钢铁工业水资源短缺是影响钢铁工业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为了解决用水安全保障的问题,钢铁工业集聚区应做到以下几点:

1)优化结构调整,有限发展低废、无废技术,用水量少,节水效果好的生产工艺;尽早调整和改善企业的生产布局缓解水资源危机,是钢铁工业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前提和条件。

2)抓好企业用水优化与节水技术的研究。

3)提高用水质量,强化串级用水与一水多用、循环用水、综合利用技术。

4)强化节水技术与工业设备的开发与研究。

5)开辟钢铁工业新水源,因地制宜实现企业外排的综合废水、城市二级处理污水、再生水与海水淡化的水资源利用。

(6)钢铁工业集聚区应研究和寻求外排废水资源化和综合废水处理回用的新思路,

从整个集聚区水资源综合平衡出发,对其温度、水量、悬浮物、溶解盐类和水质稳定等综合因素要进行全面平衡与处理,在提高回用率的同时,确保水质安全,使整个集聚区用水系统无障碍运行。其主要内容为:

1)从全集聚区用水综合平衡出发,对各工序排水采取集中分散相结合治理的原则,实现按质回用、循环利用、串级使用、一水多用。

2)根据不同用户的水质要求,确定合理的技术集成和工艺组合,解决钢铁企业外排废水治理与回用问题。

3)研究新型脱盐技术与设备,提高勾兑比例,实现废水资源化与提高用水循环利用率。

(7)钢铁工业集聚区的用水应采用废水减量化、无害化与资源化的模式,具体如下:

1)分质供水—串级用水—一水多用的使用模式;

2)废水—无害化—资源化的回用模式;

3)综合废水—净化—回用的循环利用模式。

(8)钢铁工业集聚区应重视焦化废水回用和消纳途径的研究。推荐可采用“以废治废”和催化湿式氧化法等新型高效处理技术。

(9)钢铁工业集聚区应建设覆盖各用水工序和信息种类的,集信息采集、显示、用水科学性分析和优化调度功能为一体的智能化水系统网络信息平台。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完善以水种为主线,水流图为载体的,“企业-工序-设备”三层次用水信息显示体系;

2)以各层次用水环节进出口为节点,具备水温、关键水质,水压等节点信息数据库;

3)具备根据钢铁企业不同工序、不同用水设备的用水需求,对水网络节点用水的科学性进行分析的功能,通过分析,给出水系统优化与合理调度的用水优化方案。具体如下:

①用水状态分析

获取用水节点实际水质、水温参数,使之与数据库中的节点用水规则进行对比,判断节点用水状态的合理性。

②存在问题分析

在节点用水状态合理性判断的基础上分析不合理用水节点的问题所在,出现超标排放时,综合节点排放信息进行污染源辨识。

③合理用水建议

根据问题用水点的用水规则将其他用水点的关键参数进行排序比对,匹配该点合理的用水方案。

4)能够进行用水参数预测,通过预测水量的变化,为企业的生产调度提供辅助决策依据,通过预测水质的变化为用水优化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5)具备企业用水、排水指标体系,通过对平台数据库中相关数据的调用,计算水系统取水、用水、排水三方面的若干指标,为水资源的科学管理提供支撑。

(10)钢铁工业集聚区水系统集成优化应遵循 GB/T 30887-2014 和本技术指南。

7 实施建议

本指南所提供的钢铁工业集聚区节水减排技术,综合考虑了集聚区的各个层面,相关主管部门、企业在运用本技术指南时,还需结合钢铁工业集聚区的水资源、产业基础、污水处理能力、水环境承载力、基础设施布局等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以期达到钢铁工业集聚区节水减排和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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