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发布关于征求2020年度第一批次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情况的函。全文如下: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2020年度第一批次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情况的函各相关协会: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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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征求2020年度第一批次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情况的函

2020-11-09 08:15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 

日前,安徽发布关于征求2020年度第一批次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情况的函。全文如下: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2020年度第一批次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情况的函

各相关协会: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有关要求,结合今年疫情防控下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第一批次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经企业自评、地市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抽查等流程,拟认定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乘用车分公司等13家企业为第一批A级和引领性企业,合肥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44家企业为第一批B级企业(见附件),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11月13日前将有关意见书面反馈我厅。

联 系 人:邹伟

联系电话:0551—62376816

电子邮箱:1395328212@qq.com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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