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租赁公布,于2020年11月13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中国金融前海(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作为潜在买方与潜在卖方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之谅解备忘录。
根据谅解备忘录,买方拟收购潜在卖方拟出售內蒙古天河嘉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之部分注册资本。于谅解备忘录日期,潜在卖方确认其持有目标公司之100%的注册资本。目标公司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是一间从事水污染治理、水资源再生利用、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等业务的企业。
为向公司及公司股东带来最大回报,董事认为,订立谅解备忘录可发掘集团投资组合多元化的可能性,此乃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