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关于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冀环办发[2018]23号)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要求,为保护周围受影响利益群体,现公告张家口怀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张家口市怀来县霸王庄村,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40°24′30.02",东经115°34′38.36"。本项目选用1台600t/d机械炉排炉,配置1台额定蒸汽57.70 t/h余热锅炉, 1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30t/d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二、项目的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怀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李长青
联系电话:0313-6800500
通讯地址:怀来县沙城镇广场北路二街新村
邮编:0754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伟
联系电话:0311-66036365
传真:0311-66036363
邮箱:13284460416@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西二环101号
邮编:05008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对拟建工程进行分析,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或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和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厂址选择及厂区平面布置可行性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可行性结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自公示之日起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观点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eWwlWRRPyA4iqgm4AY2ZA提取码: u3f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