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防治环境污染,现批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批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等修改单,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修改单
浙江省财政厅10小时前
包头人大10小时前
重庆市财政局12月19日
毕节市人民政府12月19日
财政部12月19日
生态环境部12月12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12月11日
浏阳市人民政府12月11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12月06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05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19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10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12月02日
湖北省环境厅12月02日
生态环境部12月02日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11月22日
生态环境部11月06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10月29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0月28日
江西环境10月28日
陕西生态环境10月25日
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0年11月20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0年05月08日
北极星环保网2019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