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防治环境污染,现批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批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等修改单,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修改单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01月14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01月14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1月09日
衢州市人民政府01月07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1月07日
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01月06日
泰安市人民政府01月0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01月03日
湖南生态环境01月02日
江苏省财政厅2024年12月31日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12月27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19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10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02日
湖北省环境厅2024年12月02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12月02日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11月22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11月06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29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28日
江西环境2024年10月28日
陕西生态环境2024年10月25日
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0年11月20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0年05月08日
北极星环保网2019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