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2月31日,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18250.27万元。
项目位于现状文松路以西,规划百楼路以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7737㎡。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厂区设计规模为5.0万m³/d,污水厂为地上式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土建工程、设备、仪表、自控工程、绿化工程、配套水电工程、综合管线等。
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旋流沉砂池、分点进水倒置 A/A/O 生物脱氮除磷工艺、高效沉淀池、深床过滤、消毒、外排,污泥经隔膜厢式压滤机处理。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标准。
项目合作期为30年,建设期2年,从《PPP项目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含试运行期)。
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项目,并原则同意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招标编号:FJTP-00092019010140C)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二层C215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月26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FJTP-00092019010140C
2、项目名称: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3、采购方式: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4、纳入PPP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250.27万元。包括:工程费用 14939.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25.30万元,基本预备费843.2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63.4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8.96万元。
5、采购需求:
5.1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厂区设计规模为5.0万m³/d,污水厂为地上式污水处理厂。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土建工程、设备、仪表、自控工程、绿化工程、配套水电工程、综合管线等。
5.2项目规划选址:
空港污水处理厂选址已确定,位于现状文松路以西,规划百楼路以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7737㎡。
5.3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及出水水质要求:
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旋流沉砂池、分点进水倒置 A/A/O 生物脱氮除磷工艺、高效沉淀池、深床过滤、消毒、外排,污泥经隔膜厢式压滤机处理。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标准。
5.4污泥处置方法
在满足污泥含水率≤60%的要求下,由项目公司运输到政府方指定的消纳场地(目前为华能福州电厂),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运输费用与污泥处置费用。若政府未来要求变更污泥消纳场地或要求降低污泥含水率或污泥处置方式发生变化,则社会资本方必须响应,相关成本及费用届时另行协商。
5.5运营维护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范围内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
5.6建设期
建设期2年,从《PPP项目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含试运行期)。
5.7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住所(福州市长乐区)、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注册资本金的注入时间及管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由中标投资人独资组建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100%,出资形式均为货币。
(3)成立时间:在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作协议》后30个日历日内,按照《公司法》等中国适用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成立项目公司,并在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登记管理机关向项目公司签发营业执照的日期即为项目公司成立之日。
5.8 投资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形式。
5.9 资金来源:
(1)中标投资人须提供不少于投资总额20%的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2)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时足额到位,若自有资金外的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则由社会投资人注入。
6、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为30年【含建设期(试运行期)和运营期】,合作期自从《PPP项目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7、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投资人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含勘察设计)、运营维护和移交,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不含港澳台地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者是该等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4)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
A、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
②市政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
③市政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
④市政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B、施工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5)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1.46亿元的有效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证明或授信额度(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6)投标申请人应承诺:投标申请人负责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标申请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投标申请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投标申请人承担。(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均须承诺)。
(7)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应承接过单厂污水处理规模不少于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项目运营业绩。
【注:1、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中必须包含运营内容,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定;2、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款要求;3、投标申请人须同时提供有效的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签约各方名称、项目内容和规模、建设模式、签字盖章页内容)和通过环保设施(环评)验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业绩”中污水处理规模以通过环保设施(环评)验收的证明材料为准;5、投标申请人控股子公司的业绩予以认定(①投标申请人提供控股子公司业绩的须提供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控股子公司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公章;②控股子公司是指其直接在子公司出资50%以上(不含50%)或直接持有50%以上股份(不含50%))】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持股,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持股比例须最大。
(9)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无行贿犯罪承诺函(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0)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响应文件无效。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1)其它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二层C215室)报名。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投标申请人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若为企业集团需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审计报告(若为企业集团需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资格预审公告
2、申请人须知
3、资格审查办法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 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适用于邀请招标)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3.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适用于公开招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月 26 日9时30分00秒,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七至八层))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 1月 26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 15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2.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200万元,投标申请人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200万元。
2.2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2.3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FJTP-00092019010140C]。
2.4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5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 号:4299 7568 7888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180号
联系方式:0591-28830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系方式:0591-28059637、0591-28059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91-28059637、0591-28059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