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永清环保公布,2021年2月3日,公司与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电气环保”)签订了《煤电一体化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湿式电除尘设备脱硫系统装置性材料供货及部分主体建筑安装合同》,合同总金额1.04亿元人民币。
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三期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承包范围包括:湿式电除尘设备及脱硫系统装置性材料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施工、安装等所有工作,以及相关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参与性能试验、培训等)等。该工程计划于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至第一台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工期为27个月,第二台机组滞后3个月投产。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此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利于公司大气治理相关业务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行业竞争优势,同时将增加公司经营业绩。该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造成公司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该合同的实施和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