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全省范围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按要求进行错峰生产,全年错峰生产停窑时间原则上继续按照不少于55天执行,错峰生产时间主要安排在:春节期间、酷暑伏天、秋冬季及重大活动期间分阶段进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错峰停窑时间可适当延长。
通知还提到,对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
通知全文如下:
珠海市政府05月27日
珠海生态环境局05月27日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月22日
简捷物联05月20日
临汾市人民政府05月15日
能源电力公社05月12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4月29日
咸阳生态环境局04月08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03月14日
国家电网报03月11日
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3月04日
云南省发改委05月29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5月23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5月21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5月16日
湖南建材院05月12日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5月06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月23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4月01日
临汾市政府03月19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3月17日
北极星输配电网前天
北极星电力网前天
电池工业网前天
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前天
国家电网报前天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06月05日
国家电投06月05日
东方电气06月05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6月05日
江西电力交易中心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