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全省范围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按要求进行错峰生产,全年错峰生产停窑时间原则上继续按照不少于55天执行,错峰生产时间主要安排在:春节期间、酷暑伏天、秋冬季及重大活动期间分阶段进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错峰停窑时间可适当延长。
通知还提到,对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
通知全文如下: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04月25日
湖北省经信厅04月01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03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01月31日
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1月25日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2023年11月23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3年11月23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11月20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1月0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0月19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04月10日
河北省工信厅04月03日
吉林省工信厅04月01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信厅03月27日
安天智采03月22日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3月22日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03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03月06日
中国环境2023年11月30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3年10月19日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小时前
江西省人民政府昨天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前天
中国电建前天
北极星输配电网05月06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05月06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月06日
华润电力05月06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05月06日
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04月30日
江西省发改委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