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领域阐述了系统思维的重要性,这一思维方法同样适用于建筑垃圾治理领域。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我国建筑垃圾每年产生量超20亿吨,占城市固体废弃物的30%-40%。为推进可持续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对建筑垃圾实施系统治理迫在眉睫。一、为解决建筑垃圾问题,中央和各地陆续制定了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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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筑垃圾治理应坚持系统思维

2021-02-05 10:53 来源: 四川食安 作者: 杨小卜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领域阐述了系统思维的重要性,这一思维方法同样适用于建筑垃圾治理领域。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我国建筑垃圾每年产生量超20亿吨,占城市固体废弃物的 30%-40%。为推进可持续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对建筑垃圾实施系统治理迫在眉睫。

一、为解决建筑垃圾问题,中央和各地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进行规范和引导

2018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选取北京、上海、西安等35个城市(区)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以全面提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水平。

2009年5月3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成为我国首个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试点城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了建筑垃圾的源头、运输和处置全流程智慧监管系统,并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回收利用,目前,深圳市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数量较多,再生产品种类多样,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2019年12月,深圳市住建局公布该《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SJG62-2019)和《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SJG63-2019),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提出了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指标,明确了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措施。

北京市陆续出台了多个涉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各环节的政策法规,处置方式由消纳填埋转向资源化利用,已建成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平台和车辆监管平台,实现建筑垃圾从排放、运输到处置的全链条线上监控和闭环管理。

西安市有关建筑垃圾源头治理、运输监管、消纳处置、综合利用等方面相关制度措施达百余份,从建筑垃圾源头、运输过程到监管平台建设,形成全面的监管体系,有效提高企业办理行政许可效率,为建筑垃圾管理多部门联合整治提供信息化支撑,为公众提供监督互动渠道,促进建筑垃圾运输行业市场有序规范运行。

二、成都市在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及问题

成都市是中国西部中心城市,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建筑垃圾排放量迅速增加,主要来自开挖各类建筑地基、地下管网、道路基层及地铁等地下空间施工产生的工程弃土,建筑施工时产生的废料,拆除建筑时产生的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其中工程弃土占比最大,处置方式仅限于回填和消纳场填埋,目前全市共25处填埋场(2处在建)和14处资源化利用场(6处在建),主要是利用工程建渣、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原料生产再生骨料、再生建材和路用建材,现阶段资源化利用量可达440万吨/年。

目前,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首先,地方法律政策不够完善。一是政府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奖惩制度不明确,对建筑垃圾处理违规的行为管控不严格,缺乏对建筑垃圾产量的数据统计;二是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缺乏完善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回填、消纳和利用等各个环节运行监管体系,缺少实现直观、动态地对建筑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监管的平台;三是对于建筑垃圾处理的程序、方式,对企业的补贴或处罚等的具体方案未落实,对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执行程度不够。

其次,企业社会责任缺乏约束,不重视建筑垃圾处理。产生建筑废弃物的建设或施工单位开工前没有详尽的建筑废弃物处置方案,对工地内建筑垃圾缺乏有效的分拣,增大了资源化处理难度;资源化利用场废弃物原材料供应不足,生产难以为继,政府及各利益相关企业在建筑废弃物处理投资低。

第三,消费者公众环保意识不够,对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接收程度低。

三、系统性完善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理问题的建议

(一)加快完善建筑垃圾治理地方性法律法规

对标深圳、北京等地区,加快完善建筑垃圾治理地方性法律法规。一是制定成都市建筑垃圾拆除技术标准和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二是制定成都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排技术规范;三是建立建筑垃圾处置场地(包括资源化利用企业和填埋场)名录,并向市民公示;四是编制成都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技术规程;五是依据新固废法要求,尽快修订《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

(二)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

完善政府多部门联合监管;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的全链条监管,通过该监管信息平台综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联系。

(三)制定激励政策,加强企业行为引导

鉴于成都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尚处于初期,存在着相关法规不完善,技术水平低下,资源化利用企业盈利能力弱等问题,政府采取适当的经济扶持政策激励,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能够促进资源化利用企业的发展和成长,另一方面可以实现整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违规行为设定惩罚机制,遵循“谁生产、谁负责;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对资源化利用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

(四)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技术创新

建筑垃圾的处置已从填埋消纳过渡为资源化利用,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是最终目标。通过对建筑业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施工人员技术水平达到减量化排放的要求,同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分类收集。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动与建筑垃圾相关的科研项目, 联合科研机构、高校,加快研究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新技术、新工艺,加强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利用技术手段促进监管工作的实施。

(五)加强社会宣传,深入推动绿色成都

建议借鉴生活垃圾宣传推行模式,利用线下宣传册、报纸,线上网络、电视等渠道进行宣传教育。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园作为教育示范基地,对建筑业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施工人员技术水平达到减量化排放的要求,同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分类收集。政府应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好的工程进行宣传,提高民众对再生产品的信任度,形成全民支持、共同参与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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