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区的环境管控单元、分区管控要求等进行了清晰界定,为今后空间规划、产业政策、项目发展等提供了“绿色标尺”。
根据《方案》,自治区共划定1323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65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外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防风固沙区、土地沙化防控区、水土流失防控区等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区。生态保护红线区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区将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开发建设活动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699个,主要包括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工业集聚区等。此单元将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159个,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此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方案》明确,将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四个维度严格环境准入。
基于各地自然地理条件、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等状况的差异性,全区划分为七大片区,包括北疆北部、伊犁河谷、克奎乌—博州、乌昌石、吐哈、天山南坡和南疆三地州片区。每个片区均明确管控重点。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制定和发布七大片区管控要求,建立自治区“三线一单”应用管理平台,将分区管控要求纳入平台,以信息化手段实现“三线一单”成果落地。
原标题:新疆发布“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共划定1323个环境管控单元,为发展提供“绿色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