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更好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省政研规划院现将“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系列专题研究面向全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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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题研究(三)——协同防控 提升能力

2021-03-30 09:33 来源: 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为做好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更好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四川省政研规划院现将“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系列专题研究面向全社会开放。详情如下:

一、加强污染协同管控

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列入双源清单中的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按月自主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监测数据报市(州)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将地下水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纳入环境污染应急预案中,报市(州)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州)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检查被列入双源清单中的重点行业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依法关停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事件的企业,明令禁止企业通过渗井、渗坑和裂隙排放、倾倒废水。以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开展防渗情况排查,对分区防渗措施未按相关标准或规划执行的、防渗层破损、渗漏污染地下水的开展必要的防渗改造。到2022年年底前,完成加油站埋地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重点控制危险废物对地下水的影响,加强危险废物管控,建立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明确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二次污染控制要求及综合利用过程环境保护要求,促进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加快完成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能力。加强危险废物堆放场地治理,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针对铬渣、锰渣堆放场及工业尾矿库等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示范工作。

分类控制农业面源。对由于农业面源污染导致地下水超标的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和地下水污染较重的平原区,要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标准化改造和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粪污储存、回收和利用体系,防治污染地下水。开展种植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在地下水高污染风险区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通过工程技术、生态补偿等综合措施,在水源补给区内禁止种植农作物和开展规模化和专业户畜禽养殖,一级保护区内将果园、茶园等改种竹木,逐步流转保护区内土地,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农田灌溉用水应当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严格控制生活污染。开展城镇污水管网渗漏排查工作,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规范污泥处置系统建设,严格按照污泥处理标准及堆存处置要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根据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行雨污分流,减少处理量,降低处理成本,配备专业人员,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水平。目前正在运行且未做防渗处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或堆放场,完善防渗措施,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对于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长期地下水水质监测及稳定性评估,到2025年,完成全省已封场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水质监测,按季度进行稳定性评估。对于已污染地下水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时开展顶部防渗、渗滤液引流、地下水修复等工作。有计划关闭过渡性的简易或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设施。

加强土壤污染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对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包括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内容;对列入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建设用地地块,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方案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容,实施修复的地块,修复方案包括地下水污染修复的内容;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影响或可能影响地下水的,污染防治方案纳入地下水相关内容。在污染防治项目立项、实施以及绩效评估等环节上,力求做到统筹安排、同步考虑、同步落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的公告》所涉及的污染地块,应考虑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若地下水受到污染,在修复方案中应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容。结合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成果,补充地下水水源补给区污染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评估污染土壤对地下水环境安全构成的风险,到2023年,完成全省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估。

二、开展污染修复治理

继续推进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示范区名单申报。各市(州)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典型污染源防渗改造、地下水治理修复、废弃井封井回填中的一类或多类申报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申报材料由生态环境厅初审后统一报送生态环境部评审。

开展典型地下水污染场地修复试点工作。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垃圾填埋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及油库、高尔夫球场、再生水灌区等区域,筛选典型污染场地,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对受人为污染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以保护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目的,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到2025年,完成典型地下水污染场地修复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污染修复试点工作。

实施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开展封井回填工作,矿井、钻井、取水井因报废、未建成或者完成勘探、试验、开采任务的,各市(州)督促工程所有权人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封井回填,回填工作由经济与信息化厅验收。到2025年,完成全省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工作。

三、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加强科研能力建设。联合高等院校,注重专业人才培养,成立省级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机构的技术人才力量,开展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和技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地方科技计划要重点支持地下水污染防治等相关课题研究。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地下水环境模拟预测、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估、地下水控制和修复以及地下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等方面的研究。

建立技术管理平台。围绕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典型场地地下水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地下水与土壤、地表水污染协同等内容,通过试点示范区建设,筛选出一批适合我省地下水污染实际情况的防控、修复技术,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管理平台。

加快综合成果转化应用。依托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云平台,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管理平台,对地下水污染修复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测,通过对相关数据的管理和分析,针对全省地下水环境的特点、面临的问题等能够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及建议,是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成果转化。

推进绿色产业链发展。在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四川省地下水特点,出台相关绿色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向绿色化和低碳化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协调性发展。从地下水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监测、地下水治理修复等各方面实行标准化全程控制,强调各环节产品的标准化,优化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市场秩序。

延伸阅读:

四川省“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题研究(一)——形势与挑战

四川省“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题研究(二)——调查摸底 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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