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固废综合利用一直是我国生态环保领域颇受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面对固废领域治理的难题,如何积极推进解决,人们一直在寻找答案。
2021年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该《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我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同时,提出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利用制度基本完善、协同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和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等5个方面目标。该《指导意见》的出台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何谓大宗固体废弃物?一般认为,大宗固废主要是指单一种类年产生量在1亿吨以上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建筑垃圾和农作物秸秆等七个品类,是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领域。“十三五”期间,我国累计综合利用各类大宗固废约130亿吨,减少占用土地超过100万亩,资源环境和经济效益显著。“十四五”时期,我国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任务更加迫切。受资源禀赋、能源结构、发展阶段等因素影响,未来我国大宗固废仍面临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综合利用产品附加值低的严峻形势。目前,我国大宗固废累计堆存量约600亿吨,年新增堆存量近30亿吨;其中,赤泥、磷石膏、钢渣等固废利用率仍较低。由此计算,“十四五”期间,大宗固废存量和增量将累计达到750亿吨。而“十四五”期间的利用能力只有130亿吨。750亿吨的待处理量,130亿吨的处理能力,这其中所面临的巨大差距令人担忧。这表明,我国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上依然任重道远。
面对以上现状,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时期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的主要领域和目标要求,提出统筹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效率稳步提升、绿色发展全过程推进、技术模式创新发展的重点任务,提出实施资源高效利用行动,全力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实现新进步。该《指导意见》的发布对于我国“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统筹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效率稳步提升、绿色发展全过程推进、技术模式创新发展则将成为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
该《指导意见》编制的总体考虑是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聚焦七类大宗固废,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绿色发展为核心,以绿色、高效、高质、高值、规模化利用为重点,不断完善产业体系,持续创新利用模式,攻关关键核心技术,逐步健全政策法规,对“十四五”时期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高质量发展进行系统安排。由此可见,对于我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而言,绿色发展是总要求,绿色、高效、高质、高值、规模化利用是重点,持续创新利用模式、攻关关键核心技术是关键。
针对新的目标任务,《指导意见》提出的4项具体行动很有力度:一是骨干企业示范引领行动。培育50家带动作用强、技术及市场优势明显的骨干企业,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并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二是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行动。聚焦重点产废行业,培育5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50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在粮棉主产区,培育50个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三是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行动。四是大宗固废系统治理能力提升行动。这将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发展空间。从骨干企业到重点项目再到实施范例,从基地建设到示范园区再到治理能力提升,显示我国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治理方面的明确思路。
挑战就是机遇,困难就是机会,创新就是出路,固废资源化、商业化、循环经济治理就是方向。对于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而言,创新发展是唯一出路。该《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创新利用模式方面,对于不同行业,提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在创新关键技术方面,鼓励企业加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力度,建立基础研发平台,将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在创新协同机制方面,鼓励多产业协同利用,推进产业间深度融合,推动跨区域协同利用,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的大宗固废协同处置利用。在创新管理方式方面,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互联网+大宗固废”的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交易信息服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面向未来,如何通过模式创新、科技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综合发力,推动我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将成为我国“十四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延伸阅读:
十部门发布《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