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1年臭氧污染防控工作,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有效降低臭氧污染,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制定了《绵阳市2021年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方案》。
工作目标
2021年3月至9月期间,以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污染源排放管控为着力点,强化区域联防联控、VOCs和NOx协同控制,重点加强化工、涂装等行业VOCs排放管控,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有效降低臭氧污染。降低臭氧污染浓度,减少臭氧污染天数,力争市城区臭氧污染天数不超过18天,各县市区、园区按指导建议对臭氧污染天数进行控制,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臭氧年均浓度达标。
实施范围
重点实施区域: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江油市、三台县、北川羌族自治县、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
其他参照区域:盐亭县、梓潼县、平武县。
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
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清洁原辅材料替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替代主体责任,重点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鞋、电子信息、木材加工、化纤等重点行业实施源头替代,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涂料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水性胶粘剂替代比例达到100%,工程机械制造行业高固体分、粉末涂料替代比例达到30%以上,钢结构制造行业高固体分涂料替代比例达到50%以上,包装印刷企业低VOCs含量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对达不到要求的加快整改。开展化工、制药、农药等重点行业泄露排查,建立泄露检测与修复企业清单。完善更新重点VOCs排放企业清单。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排查,建立涉VOCs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聚集区清单。开展涉VOCs“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老旧厂房、重点乡镇排查。加快燃煤火电机组、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已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火电机组、深度治理水泥企业日常监管。推动建设园区集中涂装中心、溶剂回收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置中心等。
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管控
沥青铺设、道路画线、建筑墙体涂刷和钢结构涂装等使用有机溶剂的施工作业,尽量避开高温时段,臭氧污染时实施错峰作业。鼓励建筑内外墙涂刷和汽修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使用水性涂料的建筑墙体涂刷项目和机动车维修单位在臭氧污染时可不实施错峰作业。强化汽修行业日常监管,督促机动车维修单位及时更换吸附过滤材料,严禁露天、敞开式喷涂作业,臭氧污染时实施错峰喷涂。开展干洗行业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餐饮企业油烟整治,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试点推进重点区域居民小区公共烟道油烟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强化执法检查。严禁露天焚烧,市城区禁止露天烧烤。
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加强柴油货车管控,以黑烟抓拍、遥感检测为主,以路检路查为辅,按照“生态环境部门取证,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的模式,组织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建立重点营运柴油车大户清单,开展用车大户入户抽检工作。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严查检测数据造假行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督促使用已完成编码登记并排放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臭氧污染时重点实施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错时作业。开展油品行业乱象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销售非标油品等违法行为。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车用尿素、车用压缩天然气质量监管。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开展检查抽查。引导市城区加油站开展夜间加油降价促销活动,鼓励市民在夜间进行加油。先行在市城区探索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自动监控设施建设。
加强科技支撑
持续开展臭氧源解析工作,运用组分站观测数据开展分析。组织开展VOCs走航监测,探索推进建设《绵阳市VOCs在线监测系统平台》,摸清污染状况,排查重点管控行业及管控区域,组织监测、执法力量对走航高值区开展执法检查。在有条件的园区和重点企业试点安装VOCs监测“电子围栏”。结合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和人工增雨作业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加强臭氧污染天气应对
强化臭氧污染前体物应急减排,建立臭氧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包括错时生产工业企业、错时喷涂汽修企业、错时装卸油加油站和储油库、错时施工工地名单。根据臭氧污染预测预报,市污防攻坚办及时发布污染预警信息,各地和市级牵头部门组织管控清单内企业和工地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对重点VOCs排放企业开展“测管协同”监管工作。实施洒水降温增湿,臭氧污染时,增加重点区域洒水作业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