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污水处理设施按效付费的指标体系及措施研究项目发布中标公告,确定该项目正式承担单位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海南省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采用委托运营方式,以处理水量作为付费依据,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解决城镇污水处理效能不高的问题,要积极推广“厂网一体化”,落实建设管养实施主体,建立常态化建设管养机制,要推广按照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等支付运营服务费。
按照招标要求,通过此项工作,摸清海南省城镇污水厂及污水管网在运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施“厂网一体化”和按效付费存在的难点和堵点,并最终形成《海南省污水处理设施按效付费的指标体系及措施研究》的专题研究报告,提出适合海南的指标体系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