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第一轮督察交办的抚顺市李石街道废钢渣加工企业污染等群众举报问题,因原抚顺经济开发区敷衍整改,在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草草结案销号;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沈抚新区)成立后,监管责任依然落实不到位,粉尘、异味和噪声污染问题长期未解决,导致区域环境污染严重。
一、基本情况
沈抚新区位于沈阳、抚顺两市交界处。2020年5月,李石街道的管理权由原来的抚顺经济开发区转至沈抚新区管委会。李石街道现有12家废钢渣加工企业,其中11家属于“散乱污”企业,目前累计堆存废钢渣约15万吨,污染问题突出。
二、主要问题
(一)原抚顺经济开发区办理群众举报敷衍了事
2017年5月,第一轮督察期间,督察组向辽宁省转交了抚顺经济开发区李石街道区域性粉尘、异味扰民问题的信访件。原抚顺经济开发区调查发现,位于李石街道的三宝屯废钢渣选料厂院内堆存2000余吨废钢渣,企业无相关审批手续,无治污设施,污染严重,遂对其做出停产关闭处罚决定,并于2018年4月对信访问题进行销号。此次督察发现,原抚顺经济开发区在调查处理中敷衍应对,选择性执法,对同村堆存上万吨废钢渣的三宝松圣钢渣回收加工厂和周边同类型的废钢渣加工企业没有调查处理,导致上述企业长期违法生产,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督察进驻后,再次先后收到有关李石街道废钢渣加工企业粉尘、异味和噪声扰民信访投诉6件,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图1 原抚顺经济开发区只对三宝屯废钢渣选料厂做出停产关闭处罚决定,对周边同类型的废钢渣加工企业没有进行调查处理
图2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地方关闭的废钢渣加工企业与三宝松圣钢渣回收加工厂位置图
(二)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李石街道现有12家废钢渣加工企业,共堆存废钢渣约15万吨,其中11家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露天生产,物料乱堆乱放,生产设备简陋,属于典型的“散乱污”企业。废钢渣加工企业在钢渣粉碎、磁选生产过程中粉尘弥漫,异味和噪声严重污染环境。督察发现,沈抚新区监管不到位,部分区域“散乱污”企业聚集。辽宁省环境质量公报显示,2021年沈抚新区首次纳入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考核以来,环境空气质量即在全省排名垫底。今年3月,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沈抚新区空气质量排名倒数第一;可吸入颗粒物浓度136微克/立方米,排名倒数第一;细颗粒物浓度70微克/立方米,排名倒数第二,与沈抚新区创立之初建设营商环境好、生态环境优的示范区定位严重不符。
图3 废钢渣加工企业生产现场粉尘弥漫,异味、噪声污染严重
图4沈抚新区某废钢渣堆场物料乱堆乱放
(三)环境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原抚顺经济开发区和沈抚新区先后负责李石街道环境监管工作,存在管理权交接期环境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辽宁省“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应在2020年1月排查确定“散乱污”企业清单,2月制定详细整治方案,并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散乱污”整治工作任务。原抚顺经济开发区和沈抚新区在行政管理权交接期间,相互推诿,均未将李石街道废钢渣加工企业纳入排查整治名单,也未开展整治,使这块环境污染严重的区域成为监管“空白”地带。2020年9月,辽宁省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再次要求各级政府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但此时已明确对这一区域负有监管职责的沈抚新区,仍未将废钢渣加工企业纳入“散乱污”企业整治范畴。2020年10月,辽宁省相关部门再次督促沈抚新区抓紧解决当地群众举报废钢渣堆场扬尘污染问题。对于应立即依法予以关闭的“散乱污”企业,沈抚新区行动迟缓,用了近5个月的时间进行所谓的调查,直至2021年3月才下发文件,对三宝松圣钢渣回收加工厂等3家企业进行关闭,但对其余8家企业仍然不闻不问,没有进行任何处理。
图5 《辽宁省“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散乱污”整治工作任务
三、原因分析
原抚顺经济开发区对群众举报的区域性粉尘、异味扰民问题没有开展全面调查处理,敷衍整改、选择性执法、虚假销号,导致违法企业长期生产,污染严重。沈抚新区成立后,沈抚新区管委会监管缺位,对存在的“散乱污”企业集群污染问题听之任之、整治不力。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