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山东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100家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中,布设785个监控点位,运用工业企业生产与治污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系统,实现对排污单位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的全过程监管。
立体监控,涉及四类问题立即报警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的移动执法终端近日接到某企业用电监控系统报警信息后发现,这家企业正常生产,但废气治理设施正处于停运状态。经询问执法人员了解到,这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因电路故障导致停运,正在抢修中。执法人员要求,因突发状况造成污染防治设施停运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尽快修复,保障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移动执法终端系统自2020年8月启用,依托第三方机构运营,将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相结合,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状态、工作参数和监测数据“三同时”立体式监控,并利用大数据智能寻踪报警引擎和监测设备仿真校对模型,及时发现、判断、响应和处理自动监测设备出现的异常情形。实现对区域所有污染源的设备运行进行监控,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和智能监管效率。
这套系统的报警类型共分为4种,具体包括:治污设施停运,根据生产与治污设施用电量逻辑关系不符而反映的治污设施未正常运行报警;应急期间报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用电量变化反映的企业生产负荷降低不满足减排要求的报警;错峰生产报警,错峰生产期间应停产的生产设施用电量监控反映未停产的报警;联网异常,由于停电、设备故障、人为破坏或其他方式导致的数据缺失报警。
系统使用后,改变了传统的现场执法模式,有效解决了执法中核查难度大、取证难及缺乏对无组织排放企业有效监管手段等问题。督促企业自觉守法,保障治污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分级处理,实现“掌上”督办,人防技防齐步走
这套系统的报警级别分三级。其中,自报警生成时起,报警持续时长小于等于两小时的为三级报警(企业级报警);自报警生成时起,报警持续时长大于两小时且小于等于4小时的为二级报警(区市级报警);自报警生成时起,报警持续时长大于4小时的为一级报警(市级报警)。
根据报警级别的不同,系统将通过移动APP自动分级推送给相关责任单位处理。通过系统实时反馈的报警信息,企业及系统平台可以及时发现治污设备未开启等问题,及时上传报警原因。推动人防、技防“齐步走”,监管服务并线行,实现精准、高效的非现场执法。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套系统运行近一年来共发起电量通报50余次,涉及企业报警次数、级别、时长、企业及各区市大队对报警情况处理汇总等,监测并处理一级报警216次,二级报警262次,三级报警412次,全部督促企业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达到100%。”
下一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将充分利用用电量监控平台辅助日常执法,继续探索以政府公共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辅助执法,开展污染源排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评估、整改措施跟踪等工作,实现与环境执法的无缝衔接,为执法人员非现场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实现执法精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