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有效遏制臭氧污染,坚持改善空气质量,按照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德州市2021年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监管方案》要求,平原分局启动夏防攻坚行动--暨涉VOCs重点监管企业及加油站专项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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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分局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2021-06-11 16:03 来源: 平原生态环境局 作者: 麻晓菲

为切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有效遏制臭氧污染,坚持改善空气质量,按照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德州市2021年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监管方案》要求,平原分局启动夏防攻坚行动--暨涉VOCs重点监管企业及加油站专项检查行动。

一、制定专项方案,强化责任分工

针对国家、省市督导帮扶发现的问题,结合《德州市2021年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监管方案》,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督导帮扶实施方案》《平原县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排查整治方案》两个专项方案,对检查行动时间、任务分工、检查要点、问题整改等方面做了详细安排,同时制定了现场检查表,确保专项方案取得明显成效。

二、组织专项培训,强化业务指导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结合全局业务大讲堂活动,加强全员业务培训,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二是组织现场学习。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大气科、监测站、执法大队等相关业务科室到企业及加油站现场进行现场指导培训,针对重点企业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及加油站卸油、储油、加油、油气回收等多个环节进行重点培训,强化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检查管理水平。

三、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督导帮扶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对我县17家重点监管企业和50家加油站进行了全面排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严格执法和督导帮扶“两手抓”,一方面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检查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增强企业环保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一方面加强政策解读与技术指导,通过专业检测设备,对企业厂区内、车间内、治污设施进出口进行检测,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检测,切实指出问题,督导企业进行精准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重点企业17家,加油站30余家,发现问题20余个,对4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2家企业(加油站)进行处罚。

四、注重专项宣传,强化舆论引导

通过微信、微博、培训、志愿活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臭氧污染防治知识、VOCs综合治理的科学知识和政策法规,同时在“六五环境日”发放《关于推行夜间错时加油的倡议书》,调动群众积极性,共同响应“错时加油、绿色出行”行动,推进环境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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