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生态环境监测发展融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加以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取得历史性成效,监测数据质量发生转折性变化,监测支撑作用得到巩固提升。面对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形势、新要求,生态环境监测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感知灵敏性不足。先进感知技术与装备能力不足,生态环境监测响应及时性、灵敏性有待提高,遥感、传感器等感知手段应用不充分,监测网络服务供给质量和时效性与管理需求存在差距。
二是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深度挖掘与价值释放不充分。虽然数据获取的“面”和“量”均有拓展提升,但针对大气污染协同防控、重点流域水质预警、重点行业排放监管、重点风险源管理等的信息萃取和价值释放仍不充分。
三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应用水平不高。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供给与生态环境管理的贯通性、融合性不足,对宏观决策、污染管控和监管执法的精细化、智能化支撑还需加强。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部将按照“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的总体思路,构建面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智慧监测体系,实现决策智慧化、执法精准化、信息公开化、服务便民化。国家和省级层面,突出宏观、中观环境管理决策支撑,加强与相关规划计划与考核目标对标对表分析,强化环境形势研判、重大任务调度,治污成效评估等服务功能,为揭示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市县层面,围绕“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突出小尺度精细化预警管控技术支撑,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响应能力,对超排偷排实现快速锁定、自动追踪,为污染管控精准发力提供技术支持。
一是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高效感知。监测手段上突出立体性,从“地面监测”一家独大,向空、天、地一体发展。加强遥感监测的地面校验印证,实现从点、线、面多个维度判断环境状况。监测布局上加强灵活性,从固定点位监测为主,向固定点位、移动走航、动态点位综合施“测”。坚持需求牵引、问题导向,增强组网布点的灵活性。监测方式上拓展丰富性,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对监测数据精度的需求,合理确定监测手段和方式。从单纯依靠定量监测向定性、半定量、定量监测组合运用发展,实现对环境敏感变化的快速感知、精准锁定。
二是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分析,实现深度挖掘。加强数据治理,唤醒“沉睡”数据。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高效集成多类监测数据,丰富相关数据源,推动各类数据相互印证、相互补充,解决数据不全、不准、不真,监测信息价值含量不高的问题。加强融合分析,释放数据价值。强化多元数据关联分析,将生态环境状况与污染源排放、重大治理措施、社会经济活动、公众舆论感受联系起来,开展污染溯源追因、治理成效评估、精细化管控,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深化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创新,实现智慧应用。便捷查询,智能交互。运用智能检索技术,实现快速、高效、精准的综合查询;运用智能语音交互、虚拟现实等技术,创新信息展示交互模式,充分满足管理与公众需求。一键生成,精准推送。根据专题研究需求,自动选择算法模型与匹配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运用智能编写技术,自动生成报告,大幅提高工作效率,释放人力资源;运用智能匹配、语音识别等技术,向各类用户自动推送定制报告或信息,推动从“人找数”向“数找人”转变。
一要构建多元参与的智慧监测“新格局”。横向上,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建立智慧监测创新平台,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企业建立联合研究机制,积极培育以智慧监测为核心的生态环境高端咨询服务,支撑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纵向上,坚持央地协同,上下联通。厘清央地及省以下监测事权,加强业务支出保障;出台省以下编制标准化指导意见,推动改革落地见效;增加中央本级监测人员编制,强化技术引领能力。
二要建立互联共享的智慧汇集“新机制”。部门间,完善监测数据共享和合作开发机制,多部门联合制定监测数据共享制度及清单,推动能源、交通、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数据与智慧监测平台真正实现共享。央地间,出台智慧监测创新应用技术指南,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推动各级数据互联互通。政府与社会间,完善监测数据确权、共享、开放、交易等制度,应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推动监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
三要建设科学现代的智慧监测“大设施”。补齐感知短板。以强化支撑气候变化应对、PM2.5与O3协同控制、“三水统筹”、生态监管为重点,完善高效感知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数据平台。建立联动高速的数据传输与交换网络,构建统一的智慧监测数据仓库,建立生态环境智能算法平台,整合监测业务应用系统,提升监测数据支撑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