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已经进入倒计时,市场参与者摩拳擦掌,商业金融机构的碳金融产品百花齐放。本文将简要介绍目前市场上已有的,以及未来有望发展的碳金融产品,以期为商业金融机构提供一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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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碳金融产品知多少

2021-07-01 09:19 来源: 金茂法律评论 作者: 段洁琦

在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指引下,全国碳交易市场逐渐成熟,碳金融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中国经济将全面向低碳转型。碳金融是指致力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式金融交易活动以及金融制度安排,包括碳排放权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碳排放权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等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当前,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已经进入倒计时,市场参与者摩拳擦掌,商业金融机构的碳金融产品百花齐放。本文将简要介绍目前市场上已有的,以及未来有望发展的碳金融产品,以期为商业金融机构提供一些思路。

一、碳金融的原生产品和现货产品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金融的原生产品主要指的是碳排放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

试点地区以上海市为例,上海碳排放交易产品目前有现货产品、远期产品和创新产品三个类型。其中,现货交易产品为碳排放配额(SHEA)与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目前的交易品种仅限于碳排放配额(CEA)。

(一) 碳配额现货交易

碳排放配额是指在规定的时期内,政府分配给控排企业一定的碳排放额度,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后,发放并允许纳入控排企业在特定时期内排放二氧化碳的数量。控排企业在取得配额后,可以将持有的配额通过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碳排放配额的交易机制来源于《京都议定书》中的“IET国际碳排放交易机制”,即允许缔约国之间相互交易碳排放额度的机制。

碳排放配额是碳金融中最主要的原生产品,也是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目前唯一的交易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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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碳配额交易原理

(二) CCER交易

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是中国经核证的减排量(简称为CCER),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CCER是具有国家公信力的、消除地区行业差异性的、多元化的碳资产。

核证自愿减排量来源于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RM)。关于清洁发展机制,是指发达国家企业将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以帮助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实行温室气体减排,其获得的减排量可以抵消其减排指标,以满足其在《京都议定书》中的部分减排承诺。

目前CCER的取得和交易的主要法律依据仍为国家发改委2012年6月13日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全国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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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CCER交易原理

二、碳金融衍生产品

除了基于碳原生产品的现货产品以外,在各试点地区,各类碳金融衍生产品也陆续被退出,为全国碳市场金融产品的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以下笔者将挑选一些较为典型的产品进行介绍。

(一)风险对冲类

1. 碳远期

碳排放权远期交易是指远期交易参与人双方签订远期合同,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就一定数量的碳排放配额或CCER进行商品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远期交易在本质上属于未来的现货交易,目前我国上海、广东、湖北均推出了碳远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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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碳远期交易清算流程图

2. 碳期货和碳期权

碳期货是指以碳排放权现货为标的资产的期货合约,对于买卖双方而言,进行碳期货交易的目的不在于最终进行实际的碳排放权交割,而是套期保值者利用期货自有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碳金融市场的风险规避,将风险转嫁给投机者。有期货公司研究认为,我国的碳期货市场潜力巨大,如以欧盟碳期货交易量是现货30倍的标准测算,我国碳期货交易量可能达到4000亿吨左右。2021年4月19日,广州期货交易所正式揭牌,将在证监会指导下首推碳期货产品。

碳期权是指在将来某个时期或确定的某个时间,能够以某一确定的价格出售或者购买温室气体排放权指标的权力。碳期权是在碳期货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碳金融衍生品,其价格依赖于碳期货价格。

3. 碳掉期

碳掉期交易,又称为碳互换,是指交易双方依据预先约定的协议,在未来某一时期,相互交换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交易,能够为碳市场交易参与人提供一个在场外对冲价格风险、开展套期保值的手段,同时也可以为企业管理碳资产间接创造流动性。2015年6月15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能源创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环境交易所正式签署了国内首笔碳排放权场外掉期合约,交易量1万吨,是全国首笔碳排放权场外掉期合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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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北京环境交易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碳掉期交易图

(二)投融资类

1. 碳排放权抵押/质押融资

碳排放权抵押/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符合条件的配额合法所有人(简称“出质人”)以其所有的配额抵押/出质给符合条件的抵押权人/质权人,并通过交易所办理登记的行为,即控排企业将碳排放权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进行融资,由于法律属性尚未明确,目前多以质押的方式展开。

2014年9月,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湖北宜化集团和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合作落地全国首单碳排放权质押贷款项目,由湖北宜化集团利用自有400万吨碳排放配额中的一部分作为质押担保,获得4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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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官网发布的碳配额质押交易图

2. 碳债券

碳债券是指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符合债券监管要求的融资主体为筹集低碳经济项目资金而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其核心特点是将低碳项目的减排收入与债券利率水平挂钩。

2014年5月,中广核风电附加碳收益中期票据在银行间交易商市场成功发行,由浦发银行与国开行承销,发行额10亿元,发行利率5.65%。这是国内首单碳债券,融得的资金主要用于风电场建设,建成投产后产生的CCER可部分用于碳资产交易,产生的利润附加至债券收益,预计项目每年产生的减排收益有望达到50-300万元。

3. 碳基金

碳基金是指以预付资金或股权投资的方式为碳减排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以可能获得的碳信用或现金作为汇报。

例如,中国绿色碳汇基金是我国首家以碳汇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为主要目的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先后在全国20多个省、市、区营造和参与管理碳汇林120多万亩,并在全国部署了75片个人捐资与义务植树碳汇造林基地,也组织开发了国内首个CCER林业碳汇项目。

4. 碳信托

碳信托是指信托公司通过开展碳金融相关的信托业务,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例如由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起设立的“爱建信托·海证一号碳排放交易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国内首个专业信托金融机构参与的、针对CCER的专项投资信托计划。2015年4月8日,该信托计划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协议转让方式完成了上海碳市场首笔CCER交易,也是金融机构首次参与CCER购买的活动。

碳信托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引导社会资金开展碳资产交易,即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发起设立集合或单一信托产品以及银信理财产品对接等方式募集社会资金。2018年7月,中航信托携手某世界500强能源公司、上海盈碳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了“中航信托·航盈碳资产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上海盈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10亿元有限合伙份额,通过有限合伙参与国内碳配额购买及回购义务,盘活控排企业的碳配额资产,增强碳资产流动性。

二是为项目企业提供多元投融资支持,即信托公司可以灵活选择多种资金运用方式,为项目提供资金支持。[1]资金运用方式主要有:

(1)股权投资。例如,中诚信托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推出“低碳清洁能源1号圆基风电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信托计划出资90%参与设立中诚圆基合伙企业,圆基重庆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信托计划通过中诚圆基对华能东营河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期限为40个月。

(2)信贷支持。例如,北京信托2009年推出了“低碳财富-循环能源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2.07亿元,采用多层级信托受益权的产品模式,分为三个优先级和两个次级受益权,其中优先级受益权为固定收益,募集对象为合格投资人,期限分为2年、3年、4年;次级受益权为固定收益加浮动收益(项目剩余收益),募集对象为项目管理团队。

(3)资产证券化。信托公司可以借助资产证券化工具设立特殊的目的信托(SPT),对项目公司碳资产或碳信托账户中投向一致的资产打包,将基础资产设定为信托财产,然后转移给受托人持有,再由受托人向投资者发行信托凭证,从而盘活现有项目资产,提高企业现金流,为项目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三)资产管理类

1. 借碳交易

借碳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配额借入方存入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后,向符合条件的配额借出方介入配额并在交易所进行交易,待双方约定的借碳期限届满后,由借入方向借出方返还配合并支付约定收益的行为。借出方能够盘活存量碳资产,获取稳定收益,借入方能够通过管理借入的碳资产进一步挖掘其价值。

2015年8月6日,上海市首单借碳交易业务花落申能,申能财务公司和外高桥三发电、外高桥二、吴泾二发电、临港燃机分别作为借碳双方签署借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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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借碳交易流程图

2. 碳配额托管

碳配额托管是一种资产托管手段,控排企业与托管机构约定接受托管的碳配额标的、数量和托管期限,并可能获取相应的资产托管收益,而托管机构则利用自身专业的资产管理手段实现资产增值。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等都推出了碳配额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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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碳配额托管交易流程图

3. 碳金融结构性存款

碳金融结构性存款是指通过金融衍生交易将产品的还本付息金额与碳排放权交易价格波动挂钩,同时引入碳配额交易作为新的支付标的,有效解决企业碳配额需求的理财产品。

2014年11月,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和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合作落地附加碳配额收益的结构性存款。通过结构化设计引入深圳碳排放权作为新的支付标的,企业获得常规存款利息收益的同时,在结构性存款到期日将获得不低于1000吨的深圳市碳排放权配额。

4. 碳资产卖出回购

碳资产卖出回购业务是指纳管企业根据合同约定向碳资产管理公司卖出一定数量的碳配额,纳管企业在获得相应配额转让资金后将资金委托金融机构进行财富管理,约定期限结束后纳管企业再回购同样数量的碳配额。

2016年3月14日,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置信碳资产管理公司、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在交易所的协助下共同完成了首单碳配额卖出回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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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碳资产卖出回购交易流程图

(四)其它创新类产品

1. 低碳信用卡

低碳信用卡是倡导个人以绿色消费方式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信用卡产品,国内首张低碳主题信用卡是由兴业银行与北京环境交易所携手推出的,旨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通过开发专属网站、专属手册等方式,帮助持卡人践行低碳生活方式,为个人碳交易市场的运行开辟一个切实可行的通道;此外,还有光大银行推出的绿色零碳信用卡,其拥有测算碳足迹、建立个人碳信用档案、环保账单、绿色出行意外险等功能;农业银行金穗环保卡,能够帮助持卡人优先注册中华环保联合会会员,获得有限参加各项公益活动的机会。

2. 碳保险

碳保险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碳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价格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提供风险规避和担保,另一类是利用保险行使次级各行业进行低碳减排,包括新能源汽车保险、绿色建筑保险、企业绿色商业保险等。

2016年11月18日,我国首单碳保险在武汉落地,由华新集团为填补115万吨的碳排放配额缺口,与平安保险达成。

三、创新型低碳项目

许多企业也联合相关政府部门、环境能源交易所推出了与创新金融有关的绿色项目,例如:

1. 北京低碳出行减排量项目

2020年9月8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联合高德地图、百度地图共同启动“MaaS出行 绿动全城”行动,基于北京交通绿色出行一体化服务平台推出绿色出行碳普惠激励措施。高德地图、百度地图收集参与市民绿色出行所产生的碳减排量,到达一定规模后,作为绿色出行碳交易代表,将汇集的碳能量(1g碳能量=1g减排量)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北京碳市场进行交易,交易所得金额全部返还用户。

2. 嘀嗒“蓝多多计划”

2021年6月6日,嘀嗒出行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达成战略合作,正式发布了“Project Blue More蓝多多”计划,成为全球首个帮助用户进行顺风车个人碳减排及碳资产认证的出行平台。嘀嗒顺风车用户将个人碳减排量委托给嘀嗒,嘀嗒将用户碳减排量加以整合,参与企业级碳交易,交易金额再以多样化的激励行使反馈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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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嘀嗒出行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交易图

当前,中国碳金融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但碳市场的机制尚未完善,虽然部分试点已经试行了配额回购融资、碳资产质押、碳债券、碳远期等产品,但数量还不够多,规模还不够大。未来,碳金融产品将会不断得到丰富与发展,碳市场将在价格发现、资产配置、风险管理、引导资金融通等方面发挥重要功能,金融机构应当抓住机遇,丰富产品类型,创新产品形式,熟悉业务流程与规则,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探索出更多可操作性强、流通能力强的金融产品。

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段洁琦律师,本文特别感谢前实习生储可凡的资料收集和整理。

[1]参见杨晴编,《碳金融——国际发展与中国创新/中国ESG研究与实践系列丛书》,中国金融出版社,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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