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厥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显示总投资估算154256.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1884.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402.04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27750万元),预备费8922.9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046.85万元。合作期为2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维期23年。本项目包含沿河大道道路(桃园路-随县交界处)及沿线生态提升工程、新工一路(炎帝大道-随州大道)、裕民大道、六草屋大道铁路以西工程(沿河大道-汉丹铁路)、明珠公园、桃园市场、城北新区雨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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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5.4亿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厥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1-08-02 10:08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厥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显示总投资估算154256.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1884.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402.04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27750万元),预备费8922.9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046.85万元。合作期为2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维期23年。本项目包含沿河大道道路(桃园路-随县交界处)及沿线生态提升工程、新工一路(炎帝大道-随州大道)、裕民大道、六草屋大道铁路以西工程(沿河大道-汉丹铁路)、明珠公园、桃园市场、城北新区雨污水管网项目共7个子项目。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随州市曾都区厥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513号绿地铭创大厦11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YH-ZC-2021-0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07-001467

3、项目名称:随州市曾都区厥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54256.5(万元)

6、最高限价:154256.5(万元)

7、采购需求:

随州市曾都区厥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总投资估算154256.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1884.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402.04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27750万元),预备费8922.9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046.85万元。合作期为2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维期23年。本项目包含沿河大道道路(桃园路-随县交界处)及沿线生态提升工程、新工一路(炎帝大道-随州大道)、裕民大道、六草屋大道铁路以西工程(沿河大道-汉丹铁路)、明珠公园、桃园市场、城北新区雨污水管网项目共7个子项目。

本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与社会投资人展开合作。成交供应商和随州市曾都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双方股权比例为95%:5%。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随州市曾都区厥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纳入项目合作范围的设施、设备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8、合同履行期限:25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

申请人必须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若为联合体申请人,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要求。

(2)资质要求:

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责任方应具备上述条件。

(3)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6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市政工程或生态环境等工程领域,至少具有一项项目总投资在15亿元以上的类似PPP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PPP项目合同)。若为联合体申请人,则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该要求。

(4)财务能力:

①申请人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应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要求。

②申请人须提供不低于人民币12.5亿元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证明,以银行(或金融机构)对该申请人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授信证明(授信额度余额)或授信合同,或针对本项目的初步合作意向书或贷款意向书或融资意向书为准。不同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额度可累计。若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该要求。

③申请人2018-2020年度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5%,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满足成立以来的企业年度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5%。若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该要求。

(5)企业信誉:

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申请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cn)查询结果(或截图)。若为联合体申请人,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各成员方单位名称、职责分工;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企业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或招投标活动,否则相关联合体的资格预审均不予通过。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④联合体成员总数量(含牵头人及成员)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中限1家单位作为牵头人,牵头人在本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中必须控股(股权比例大于50%),联合体成员均须在项目公司中持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投资、建设、运营等责任义务,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否则不予通过此次审查;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513号绿地铭创大厦11楼

3、方式:

1.凡有意向者,请于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永业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513号绿地铭创大厦11楼)现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不采取邮寄或电子方式。

2.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携带并出示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携带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申请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该资料。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携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若申请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该资料。

③携带并出示申请人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申请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若申请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资格预审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内容。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后,合格申请人在 5 家(含)以下时,所有申请人均通过本次资格预审活动;合格申请人在 5 家以上时,应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 5 家申请人通过本次资格预审活动。

所有通过资格预审活动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招标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与后续招标环节。

2.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三(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三(3)家,采购人可顺延资格预审期限,或修改资格预审公告内容,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仍不够三(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08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随州市沿河大道116号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1年08月23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内容。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16号

联系方式:0722-3319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业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513号绿地铭创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3339987272、18186605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大新、张伟

电话:13339987272、18186605701

原标题:随州市曾都区厥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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