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临沂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管理和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近日,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加强城乡生活垃圾跨界清运管理。市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和各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要求,完善自2017年6月底以来的生活垃圾清运相关手续材料。同时认真填写《城乡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移出地信息统计表》《城乡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接收地信息统计表》。
通知要求,尚未建成飞灰填埋场的县,要加强对飞灰贮存设施的管理,确保飞灰封闭包装或者置于封闭容器内,确保防扬尘、防雨、防渗(漏)等措施落实到位。飞灰运输企业应当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不具备资质的,不得从事飞灰运输,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监管。
通知要求,各县要根据焚烧设施长期运行需求合理规划飞灰处置设施建设,同时,及时启动现有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治理,腾空现有垃圾填埋场库容用于飞灰处置设施建设。各县力争2021年年底前完成飞灰填埋场(区)建设,确保飞灰达标处置填埋。
原标题:多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临沂市加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