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旨在全面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力促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据了解,办法围绕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强化了政府主导、属地监管、企业主体的“三个责任”,明确了各级政府(工业园区)、相关部门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中的职责。
办法规定,县区政府及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或方案,定期组织评估严格考核,强化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顶层设计和源头防治作用。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费用纳入企业生产成本,保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强化主体责任。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信息管理平台和信用记录制度,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传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办法要求,相关单位要建立贮存填埋场运行管理计划、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计划、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等制度,细化工业固体废物各环节污染防治要求,加快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