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将2020年环评文件复核中发现的第三批违法线索进行转交。目前,属地安徽、江西、河南省生态环境部门已对相关违法线索进行核实,并对查证属实的4起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案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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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环评抄袭!生态环境部通报4起环评相关典型案件 3起涉及抄袭

2021-09-03 14:00 来源: 中国环境 作者: 谢佳沥

近日,生态环境部将2020年环评文件复核中发现的第三批违法线索进行转交。目前,属地安徽、江西、河南省生态环境部门已对相关违法线索进行核实,并对查证属实的4起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案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

记者看到,4起涉及抄袭的典型案例分别为:安徽省阜阳市英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铝塑板及新型环保建筑装饰板材项目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石油分公司景北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岭下水库工程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河南省新乡市都能印智慧印务包装产业园有限责任公司年印刷纸制品6万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

值得注意的是,这4起典型案件中,有3起涉及抄袭问题。

项目不同,但相关预测参数或结果完全相同

根据通报,安徽省阜阳市英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铝塑板及新型环保建筑装饰板材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抄袭《安徽超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塑料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

两份报告书中的项目厂址不同,但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章节中给出的排气筒坐标完全相同;声源不同、平面布置不同,但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完全相同。

江西省景德镇市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石油分公司景北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抄袭《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鄱阳石油分公司东溪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

两份报告表中的VOCs废气排放量不同,但环境影响分析章节中,无组织废气预测参数及结果完全相同。

此外,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岭下水库工程未开展枯水期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但在工程报告书中,水温预测章节预测参数直接套用了其他项目的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

这些性质恶劣的环评抄袭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环评作为生态保护的第一道关口,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

严惩环评领域弄虚作假行为

本次通报的4起案例中,涉事单位和个人均受到了严厉惩罚。其中有4家环评编制单位受到罚款、失信记分等不同程度的惩罚;4名环评文件编制人员被失信记分。此外相关部门还对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了惩罚。

2021年7月,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对2020年第二季度环评文件复核中发现的8起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案件,其中6起案件同样涉及抄袭问题。

环评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8年新版《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了环评机构资质管理,但是进一步提高了对环评机构编制环评文件的质量要求,同时大幅提高了处罚力度,对环评机构和环评文件编制人员实施“双罚”。当前,环评弄虚作假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建设单位和规划编制机关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形式走过场;一些环评单位责任心差、能力水平不高;一些地方把关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严重损害了环评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数据显示,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生态环境部已对76份环评文件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累计对65家单位和73人采取失信记分管理措施;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存在环评文件质量问题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失信记分已分别累计达1618次和1821次;14家单位因环评文件质量问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85家单位和69人列入限期整改名单,4家单位和10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

一段时期以来,生态环境部持续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移送环评机构问题线索、通报典型案例,向社会释放了明确信号:环评管理不会放松,只会加严,坚决遏制环评文件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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