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泗阳县大气、水、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标段)采购公告,项目预算1620万元,包括新增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站项目、不稳定达标断面溯源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省考断面周边河道排涝泵站水质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项目、开发区主排口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详情如下:
泗阳县大气、水、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09036-2
(二)项目名称:泗阳县大气、水、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标段)
(三)预算金额:1620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1620万元
(五)采购需求:泗阳县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全县大气、水、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招标工作,统筹做好县控水质自动监测站考核管理。
本次采购内容具体包含:新增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站项目、不稳定达标断面溯源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省考断面周边河道排涝泵站水质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项目、开发区主排口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11月底完成所有站点建设。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09月08日09:00至2021年09月14日18:0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供应商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应按标段分别获取招标文件。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对上述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可同时中1个标段。多标段项目投标,应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四)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9日09:0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