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4 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江苏生态环境 " 微信公众号曝光了徐州沛县污泥非法处置问题突出,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不严,环境问题长期存在。9 月 16 日,责任单位沛县水务局向现代快报回应称,倾倒污泥的违法企业已被立案调查,污泥正在加紧转运处置,倾倒地点将着手修复。
据了解,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在徐州沛县督察时发现,沛县目前共有 16 家污水处理厂,包括 2 家生活污水处理厂、1 家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13 家乡镇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约 120 吨。长期以来,沛县因污泥处置能力不足,致使大量污泥被非法倾倒。
督察发现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污泥处置能力不足。沛县无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根据《徐州 2018-2020 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明确要求,2020 年底前沛县需建设完成污泥处置中心(处置规模 200 吨 / 天),但至今仍未建设。
二、推进不力,问题整改避重就轻。沛县水务局作为责任单位,已与三家企业签订污泥处置服务协议,未建设污泥处置中心,却上报完成整改。督察组发现,三家企业中,一家无污泥处置资质,实际处置污泥的两家企业日均处置总量不到 40 吨,远未达到 200 吨 / 天要求。
三、监管不严,污泥非法处置问题突出。属地水务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大量污泥被非法处置。2017 年至 2021 年 9 月,共有约 8 万吨污泥被倾倒至鹿楼镇、河口镇等多处空地,环境风险隐患严重。
督察组对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沛县水务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重视程度不够,对污泥处置监督管理不严,企业违法行为突出,大量污泥被非法倾倒。
针对这些问题,9 月 16 日,沛县水务局排水科科长姚辉尧回应称,沛县县委县政府已召集相关部门,对污泥问题如何整改进行了方案研究。对于违法倾倒污泥的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水务局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调查取证结果,依法依规按照相关程序对相关企业和当事人进行追责。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对于已经违法倾倒的污泥,我们又新找了一家具备污泥处置资质的企业签订了处置协议,最短时间内把非法倾倒的污泥进行安全合理处置。" 姚辉尧称,目前非法倾倒的污泥正在加紧转运,对于非法倾倒污泥的地点,已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土壤进行环境检测,若确实有问题,将及时进行处置修复。
据姚辉尧称,目前已签订协议的几家砖厂,其处置总量可以达到要求。" 水务局作为主管单位,我们对全县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全面系统排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位的监督监管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处置污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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