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浙江省第一批“无废工厂”评估结果公示 》。全文如下:
根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在我厅与省经信厅共同牵头下,对第一批“无废工厂”申报结果进行评估。经各地申报,专家联合评审,推荐浙江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为第一批“无废工厂”,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浙江省第一批“无废工厂”推荐名单
公示期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上述15个单位有关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与来电。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8日。
电话:0571-28885051;传真:0571-28869121;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邮编:310012
联系人:何士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