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人居环境提升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预算金额360582.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7267.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8988.62万元,预备费15812.82万元,建设期利息28513.08万元。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
本工程包含4个子项目,其中:
(1)湖林新河公园北延。湖林新河生态公园北延项目主要包括河道治理及河道两岸的绿化景观建设,以排涝减灾为主要功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游憩等综合作用,同时建设部分适合当地群体的体育休闲设施。
(2)廊道工程(目前已开始建设)。廊道项目占地17.6万平方米,管廊项目工程拟新配置一条三线管带机及四座转接机房。本工程主要包括皮带栈桥及转接机房基础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房建工程以及配套的供电、供水、控制工程等。
(3)市政道路。新建9条市政道路总长约24.35km,红线宽度分别为30m、36m、45m、48m、5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4)垃圾消纳场。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一座,占地面积30.6亩,建筑面积为1896平方米,用于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堆存。
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人居环境提升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人居环境提升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免费自行下载。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JMWCG2021-0301
项目名称: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人居环境提升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0582.2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条件
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人居环境提升PPP项目已由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管字〔2021〕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并通过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购人)为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人居环境提升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人居环境提升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
2.1.3建设内容:本工程包含4个子项目,其中:
(1)湖林新河公园北延。湖林新河生态公园北延项目主要包括河道治理及河道两岸的绿化景观建设,以排涝减灾为主要功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游憩等综合作用,同时建设部分适合当地群体的体育休闲设施。
(2)廊道工程(目前已开始建设)。廊道项目占地17.6万平方米,管廊项目工程拟新配置一条三线管带机及四座转接机房。本工程主要包括皮带栈桥及转接机房基础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房建工程以及配套的供电、供水、控制工程等。
(3)市政道路。新建9条市政道路总长约24.35km,红线宽度分别为30m、36m、45m、48m、5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4)垃圾消纳场。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一座,占地面积30.6亩,建筑面积为1896平方米,用于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堆存。
子项关联性: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唐山市启动13家钢铁企业退城搬迁。根据规划,天柱、华西,天顺等企业将搬迁至海港经济开发区,本项目4个子项均为迁入企业及人口服务。
4个子项位于同一区域内,廊道子项服务工矿企业,公园优化区域环境,垃圾消纳场则容纳新增建筑垃圾,市政道路将几个子项串联并为区域提供交通条件。各子项交错相连,同步建设运营可使项目片区基础设施同步完成,减少了不同子项间的协调成本。
2.1.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60582.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7267.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8988.62万元,预备费15812.82万元,建设期利息28513.08万元。
2.1.5投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动态总投资的20%,约72116.44万元。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公司股东按股比出资,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首批资金需满足征地要求。
2.1.6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出资代表按照95%:5%股比在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
2.1.7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限定为25年。其中管廊子项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廊道子项因上级要求加快实施,已开始建设;其他子项建设期5年,运营期20年。廊道建设资金投入按建设期每年50%投入,其他子项建设资金投入按建设期每年20%投入。
2.1.8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方式。
2.2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由管委会授权住建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定为25年。其中管廊子项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廊道子项因上级要求加快实施,已开始建设;其他子项建设期5年,运营期20年。廊道建设资金投入按建设期每年50%投入,其他子项建设资金投入按建设期每年20%投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综合要求: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社会资源广,融资能力强。投标申请人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本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和近三年内在海港经济开发区的建设项目未有任何诉讼处罚、通报批评等情况。2.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财务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近三年(指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之日)财务状况良好,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融资能力: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申请人获得金融机构出具的截止到资格预审时间合法有效的授信证明材料,综合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牵头人提供)。5.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6年9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投融资类工程项目经验。(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投资协议或PPP合同等)。6.信誉要求6.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及查询截图(必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6.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7.联合体相关要求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四家。且联合体需满足下列要求:7.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成员均应出资占股,联合体中只允许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成员;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下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3联合体成员必须按照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申请文件一起提交采购方进行资格预审。8.其他要求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8.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8.4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可不再进行招标选定设计、施工单位或设备提供商等。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如果具有与项目匹配的施工资质,在项目公司设立之后,可以直接将资格审查材料报送项目公司与政府方审查,审查合格后,由项目公司直接将相对应的工程范围发包给中标社会资本方施工,不再另行招标。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免费自行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申请人注册后,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免费自行下载。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以及所有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具体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初步评审标准和详细评审标准。
2.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或部分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1年11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海港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选择不到现场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无法正常开启的,则视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11月29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否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海港大路
联系方式:许超 15732003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商住中心11层
联系方式:孙先生、冀女士 13987100418、18511834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超
电 话: 15732003555